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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总而言之,李国雄一星期有五天,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五点,过的是有地位的人过的严谨社会生活。

别人都羡慕他,他自己也颇得意。

但是这样的角色扮演,只占着他全部生活的一半时间。

另一半时间,他就不是技术总监,也不是拥有美丽又富有的妻子的李国雄了。

到底他会变身怎样一人呢?也许孤独寂寞是原因吧!他无法忍受一个人待在房间里望天花板的生活,自然而然的,他想到了找女人。

每天公司下班以后,他直接回到饭店里的房间,然后换穿便装,到餐厅去吃晚饭。

他喜欢在饭前喝一杯葡萄酒,点的菜不是鱼就是肉,他吃得很豪华。

饭后到楼下大厅的大沙发坐一坐,顺便看看英文报纸,翻翻当天的晚报。

遇到面熟的洋人房客,他就说着流利的英语跟他们寒暄打招呼,愉快地打发晚饭后的一段悠闲时间。

到了八点,他就走出饭店,在门口拦一部出租车,朝着外面夜色渐浓的世界飞奔过去。

他喜欢霓虹灯在黑暗中闪烁的都市夜景,因为喧哗的滨海市,入夜以后会变得几分秘,孤独寂寞的女人会在夜里出来游荡,找地方散散心。

他最爱找这种女人搭讪,所以循着这种女人可能去的音乐咖啡厅、舞厅、酒吧或电影院等,他以猎人打猎的眼睛和心情,愉快地到处走,到处寻找他的「猎物」。

他想猎取的对象,不管是公司女白领、女店员、美容师或女大学生都好,只要孤独地躲在某个角落里,情看来寂寞的,就是他所猎获的对象。

次次他都看得很准,而被他盯上的女人,总是如他所预料,轻而易攀地上他的钩。

因此他很得意自己有敏锐的嗅觉,能嗅出寂寞女人的心。

极高的成功率使他更具信心,更对猎「艳」游戏产生浓厚兴趣。

很快的他像上了瘾一样,每天为这游戏玩得好得意,好开心。

他当然知道所谓「嗅觉灵敏」,不外是丰富学识带给他的本领。

每次几轮交谈以后,他发觉对方仰慕画家,他就化身当起画家来,跟对方大谈美术界的种种。

如果对方喜欢音乐,他也随时可以化身音乐家,大谈特谈有关音乐的学问。

甚至船员、飞行员、调酒师等特殊职业,他都有办法盖得蛮像那么一回事,使对方完全看不出他是一个骗子,而百分之百信任他,继续跟他聊得非常开心。

尤其紧抓着一般女人的崇洋媚外心理,他的出生地有时候在伦敦,有时候在东京或首尔,反正他说一口流利的英语、日语和韩语。

说他在国外出生,任谁听了都会相信。

加上他的面貌因为五官线条分明而有几分像洋人。

对于崇洋的女性,他的外表更给他很大的方便。

他为了要乔装自己是外国客,常常在对方能看到的地方,假装无意,把一本韩国政府发行的护照出来。

对方便很放心地相信他不是常住中国的本地人了。

其实他那本韩国护照,是从淘宝上订做的东西。

但他动一动手脚,三天换贴一次自己的照片,并且在照片上盖个年月日,也就那么逼真的看不出什么破绽了。

当然他不怕触犯伪造文书的罪嫌,因为他这份假护照不是给出入境管理处看的,而是专为骗女人用的。

所以他时常有意无意的抛在酒吧的吧台或旅馆的茶几上面,刻意让对方去翻它,看它。

每次,上钩的女人看了这一本护照,就百分之百的相信李国雄确实是来自外国的游客,而放心地跟他玩起逢场做戏的荒唐事儿来。

至于哪一天能够得到新鲜的猎物,李国雄似乎在早上上班前,站在穿衣镜前系领带时就会有美妙的预感。

那预感是怎么来的,他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是心儿轻飘飘的,好像全身细胞都在欢愉,都在跃动!到到这样的日子,他就整天魂不守舍地,精恍恍惚惚,一颗心只想着快点下班,快点天黑。

六月十三日——(这一天后来变成律师、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一再提出来询问的重要关键日子。

)早上上班前,国雄正在系领带时,他那美妙的预感,突然飘呀飘的从他心田里飘了出来。

他喜滋滋地笑圆了脸,扶扶领带,好像要给那预感的来临致送欢迎词一样,他用力重新勒了一下领带结,他要紧紧抓住它,不要让它忽地又跑掉。

出门前在给三〇五室的房门上锁时,他乐得忍不住吹起口哨来,走起路来更是一跑一跳,干脆不乘电梯,而循着楼梯从六楼半跑着一直奔到一楼。

本来坐在楼下大厅的长沙发,打算看看新闻,顺便喝杯咖啡当早点,所以招手叫服务生来,把要的咖啡都订了,却又突然改变主急,走进餐厅,点了火腿煎蛋,正正式式吃起丰盛的早餐来。

他一边吃一边在手机上看社会新闻的记事,不是车祸就是凶杀、情杀案。

这一类大都市里每天都会发生的事情,看多了并不觉得稀,反正这些事都跟他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他随便浏览一下,就开始吃饭了。

几个星期以后,他会变得如何害怕看新闻,那是他做梦也没想到的。

因为他现在是一只还没入网的飞虫,他自由自在随意飞翔,社会上没有人注意他,他也不关心社会上发生的事。

他的一颗心只充满着美丽的幻想,幻想今夜所能猎获的猎物,是什么样的货色?他感觉人生有趣,大地一片金色的太阳,新的一天就这样愉快地开始了。

那天的傍晚七点半,李国雄从弄海园坐出租车到台东下车。

他今天穿一件粗布纹的猎装式短外套,头上戴一顶法国电影明星喜欢戴的那一种鸭舌帽,全身咖啡色系统的衣着,看来格外英俊潇洒。

他这一身装扮,是公司下班后,直接到弄海园他租的一间房子里换穿的。

那一间出租屋是差不多两年前,他用假名租下来的。

这间出租屋共有两个房间,他随时可以自由出入,和邻室的住户都互不干涉,行动相当的自由。

他从不带人到他这间出租屋,他也很少到这儿来过夜。

不过他在这儿的衣橱里放了好几种长、短大衣和西装外套。

每次要出去猎艳以前,他都会先到这儿来改装,有时候戴绅士帽,有时侯戴鸭舌帽。

随兴之所至,高兴穿什么就穿什么,不管是花格子衬衫配素色夹克也好,或是西装领带外加一件风衣也好,他爱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

有时候穿穿脱脱犹豫了老半天,拿不定主意要扮成什么模样。

不过,不管他怎么穿,怎么扮,都能装扮出风流潇洒的模样来。

他这间出租屋除了换穿衣服之外,还有另外一个用途,那就是坐下来详详细细记下他的猎艳经过。

他把自己所做的荒唐事当成值得纪念的趣事儿,一五一十的全部记载在一本厚厚的笔记本,并且取了个题名叫「猎艳日记」。

日记本旁边还放着冲洗出来的每一个女人的照片。

像今天这样有妙预感的日子,他下班以后一定急着赶到这间出租屋来换穿衣服,然后躺在舒服的席梦思床垫上,翻看那本「猎艳日记」,同亿过去跟他玩过的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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