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搁在着这么久,也没一个人丢一毛钱给我,是不是我没用粉笔把自己写的凄凉一点的缘故。
点点头,那乞丐丢了我半截粉笔,我颓废的抱着我的碗走开了。
临走时,那乞丐叫了我一句:“诶,兄弟。
你一件上千块的杰克琼斯棉衣,剪烂来值吗?”我还是没理他,吵死人。
边走到另外一点的地方,我去。
我这时才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同是大骗子啊。
对了,这件棉衣还是名牌?我都不知道,这好像是刘颖买给我的。
那个女人永远不知道我什么风格,穿什么衣服,喜欢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觉得好看的,喜欢的给我就行。
我一直被她牵着走。
我到了偏僻一点的地方,又坐了下来,用着粉笔在地上写字,我要把自己写的悲惨一点。
就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突然一个美丽的身影站在了我的身前。
我微微抬头一看,差点瞎了。
我去,这不是朴颜吗?我连忙低头,她怎么出现在我眼前了,这个世界真扯淡的小。
只见朴颜手中提着个大袋子,对了她早上说要去超市买东西的。
朴颜蹲下身来,从袋子里取出一些饼干和小面包,递给我。
我避着她的目光,没敢看她。
“吃点东西吧。
”朴颜把一些饼干放在我身边,优雅的蹲下,我看到她美丽的小腿:“你还这么年轻,四肢健全,为什么不去找份工作养活自己呢?可能你的命运比别人悲惨,但也不能自暴自弃。
好吗?”朴颜很亲切的口气在我面前鼓励我。
我脸通红,把脑袋彻底埋在大衣里。
快走啊。
朴颜见我没说话,好像叹了口气,然后在我碗里放了一张钞票,然后高跟鞋美妙的脚步声,缓缓离开。
我看到碗里有一张五十的钞票,这是我人生的第一桶金。
我瞥了一眼刚远处的那乞丐,对我简直是羡慕嫉妒恨。
我嘿嘿一笑,赶快把钱塞口袋里。
你说我要是每天有个七八十,那么一个月也就两三千啊。
我靠,果断做乞丐。
塞回钱,我望了一眼朴颜远去的背影,心中说不出的感叹。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我电话声响了,是陈美悦打来的。
这个时候接有些不对劲吧,我把头埋在大衣里,拿起电话小声的接听。
“干嘛?有什么事赶快说。
”我现在可是在上班。
“熊小松,你在哪里?”陈美悦没给我好声音。
“有事快说。
”我催了一句【回家的路:ltxsWo.com 收藏不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