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招呼大伙儿卸船,也不去寻赵维的霉头。
晚饭前,赵维终于被放了出来。寻到炊棚那边用饭,正与二爷撞上。
结果,马小乙还没说话,就听闻那货边走边骂,嚷嚷开来:“他娘的!!二百斤麦种换个腐儒,亏死老子算了!”
噗,马二爷笑出了声儿,心说,可不亏吗?谁也没想到他会真端起书本,做起学问来了。
而且,一月过去,竟还未懈怠,当真是了。
但是吧,在二爷眼里,就赵维这样儿的,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书是读上了,但痞气不减。
迎了上去,“听说你把人家帐子给点着了?”
赵维瞪眼,“咋了!?”
“鼓捣什么呢?”
却见赵维一苦,“火营那些破玩意一点都不好使,想改改火药。”
“哦。”火营的火器他用过,确实不咋地,也就听个响动,没啥大用,“那改出来了吗?”
“没有。”赵维不无失望。
他毕竟不是万能,这种事儿还得靠匠人慢慢琢磨。他倒是提了点意见,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用得上。
哥俩进到炊棚,由厨娘盛了饭,便不管不顾的坐在炊棚外头,借着夕阳的光亮抱着碗啃饭,却是一点王爷的觉悟都没有。
对此,厨娘和来吃饭的匠人们也是见怪不怪,早就习惯了。
一月相处下来,现宁王根本就不是外面传的那么回事儿。没架子不说,更从不向他们这些百姓使脾气。
吃住都与大伙儿一起。除背书之外的时间,又和大家一起劳作,反正新崖山的百姓对其改观不少。
正吃着饭,外围负责守卫的印第安人跑回来禀报,血头他们回来了。
赵维一听,赶紧迎了出去。
果然,夕阳中,血头领着一众印第安战士,还有王胜道长等人,正沿着石涯上头向营地而来,每个人肩上都背着不少货物。
赵维眼尖,甚至还现有几个穿着印第安布袍的生面孔混在队中。
这里要多说几句,后世对印第安人的印象,都是愚昧原始的,都是头上插着羽毛头饰,身上不穿衣服的野人模样。
他们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要生存手段,确实属于原始部落。如果按专业一点的文明等级来划分,还处于新石器时代。
与这个时期的欧亚相比,差了好几个时代。
但是,也不尽然。
那些对印第安人的固有印象,其实完全来源于北美印第安人,或者亚马逊雨林中的原始住民。
实际上,中南美洲的印第安人已经展出相当达的文明。
以阿兹台克、玛雅和印加为代表,被称为美洲三大文明。
这其中,玛雅最为古老,天文、历法,包括建筑工艺,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也是三大文明之中,唯一拥有文字的印第安文明。
而阿兹台克帝国是一个新兴帝国,继承了血头部落托尔特克人的祖地,建立起帝国。
阿兹台克的棕陶工艺独步美洲,相当精美,而且还建立起数万人规模的城邦。
至于印加帝国,其实印加一词的含义,是国王、统治者的意思。印加帝国真正的名字叫塔万廷苏龙。
在大宋这个时期,塔万廷苏龙也处于萌芽时期,还没有建立横跨中南美的庞大帝国,只是安第斯山脉中的一个小小王国,但也已经拥有城邦。
这三大文明都是以农业和手工业为生存手段,甚至还有商业上的往来。
虽然有点“偏科”,在某些方面很达,在某些方面又极度原始,可也远不像后世人们认知的那样。
而且,这个时期的中南美,除了三大文明之外,其实还有另外一个一点不弱于三大文明,甚至高于三大文明的存在。
那就是布查王国,后世也叫穆王国。
就生活在后世哥伦比亚,靠近巴拿马湾的原始森林中。
布查不但有着高的种植技术,不弱于阿兹台克的制陶工艺,还拥有一定的纺织能力,对金银器的加工手艺亦冠绝美洲。
而最重要的是,布查人已经可以冶炼金属。从矿石中提炼铜,用来制造工具和武器。
实事上,几百年后,布查王国被印加征服,印加正是吸收融合了布查的冶炼工艺,成就了辉煌的文明。
赵维派血头南下接触的,正是布查王国的外围部落。想从他们手中得到粮食和一些必要物资,包括黄金。
而与血头等人同行的几个陌生人,显然就是布查人。
除了他们,还有优雅的玛雅人,是不会有人把珍贵的布袍随意穿在身上的。
赵维迎了上去,迎接王胜等人的同时,也迎接这些布查客人。
而通过血头的介绍,赵维才知道,血头南下,走了几百里,终于找到一个布查人的部落。
他们是一个商旅部族,流走于阿兹台克、玛雅和布查之间。
不但对异乡来客没有任何敌意,还友好地接待了他们。临走时,更是把族人种植的玉米分出一部分带回来。
而这一队布查人,正是途经巴拿马,远去玛雅的商队。
对此,赵维自然本着礼尚往来的态度,邀请他们进入营地,并共进晚餐。
而当布查商人看到成堆的木料堆积在空地,不由露出惊的色,问赵维是不是要在这里建立家园。
当得到肯定的答复之后,却是慌张的连连摆手,示意赵维不能选择这里,会很危险。
赵维不解,一问才知道。原来,之所以玛雅人和布查人都不选择巴拿马这片土地安家,是因为这里是加勒比人的地盘。
与玛雅人和布查人的友好不同,加勒比人野蛮且贪婪,经常越过海洋,抢夺布查部落的粮食和铜器。
赵维在这里安家,一定会招来加勒比人的打劫。
对此,赵维淡淡一笑,也不多做解释。只说他喜欢这里,加勒比人如果要来,他也没办法。
其实心里却道,要真像布查人说的那样倒还好了,正缺苦力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