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奇拿过来仔细阅读了半天,皱起了眉头问:“我不太明白您的意思?”
陈大江笑着说:“这上面写得非常清楚了。
我国内的生意还有很多,未来的重点我也会放在国内。
而且港城那边的地产生意我也有不少。
所以我没有太多的时间来管理你们这间公司。”
佩奇说:“您的意思是说……让我们自己来经营,而您只要分红权?”
陈大江点起了头:“为了表示诚意,我会再额外追加一千万美金进来。
未来这家公司将由你们来负责经营管理。
而我所拥有的,只是公司营利所必须得到的红利。”
陈大江的举动完全出乎他们的意料之外。
事实上,陈大江对于马腾飞那种放养式的管理也差不多是一个意思。
当然老马这个人比较讲究,所以有些时候陈大江提意见他都会听。
而佩奇和布林这两货就不同了。
毕竟是外国人,陈大江距离太远鞭长莫及,所以最好的处理方式就是跟他们签订分红的权利。
让他们努力打工为自己赚钱。
这份合同里还有一个附加的条款,那就是股权不得被稀释的条款。
也就是说未来无论古歌公司要将公司融资多少。
陈大江的股权最少也要保留百分之三十。
并且他要拥有百分之五十的分红权。
这额外的分红权是记录在合同当中不会改变的。
就是说未来古歌公司赚到多少钱,甚至哪怕陈大江手里只有百分之三十的股份,但分红的时候还是要分他一半。
佩奇和布林没有多想,很快就签订了合同。
在他们看来,陈大江并不是为了在未来提防他们会稀释自己的股份,分明是对他们有着无限的信任嘛!
居然完全将公司交给他们管理。
而且未来人家只要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就算是一半的分红权又能怎么样?
要知道陈大江投入的资金可是非常多的。
而且人家刚才还表示了,会再投一千万美金。
看来陈大江是真的认为他们能成功的啊。
所以……知遇之恩必须要报。
二人不但同意,而且是怀着激动的心情与陈大江签订了这份合约。
“谢谢!那么……合作愉快!”
陈大江笑着跟双方握起了手。
送走了这二位之后,陈大江这才把彼特和埃斯克叫上楼来。
接下来就是要处理这边支付的事情了。
对于这边的事情。
陈大江处理的手法跟古歌公司差不多。
只不过陈大江在合同中注明了更高的股份配额。
两家公司将共同合并在一起变成一家新的公司。
陈大江的要求是自己最多不能被稀释到百分之五十,并且要拥有百分之八十的分红权。
作为条件,陈大江会注资五千万美金。
对于这一点埃斯克和彼特同样没有反对。
事实上,埃斯克关于网络支付这块也只是刚做而已。
用户数量并不多。
而彼特这边虽然做上了一段时间,但同样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