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自己
死时如同静美的秋日落叶
不盛不乱,姿态如烟
即便枯萎也保留丰肌清骨的傲然
玄之又玄”
第二段一出,叫好的人更多了,最先围在前面的诗人好似朝圣一样看着李斯科,今天是这一整年,诗歌最高光的时刻。
这边的动作当然瞒不住正在和老友下国际棋的伯曼尔,伯曼尔听着诗歌,也闭上了眼睛享受。
“你这小弟子的文采真的是天赋绝伦,我觉得在整个世界的青年作家里,都没有比的上他的。”
佩奇斯是英国杜克大学的文学院长,他和伯曼尔也是好友,每年俱乐部都会邀请一部分文学地位高的非俱乐部人士参加,来彰显自己国家文学的进步和繁荣,今年邀请的是他。
“那当然,李的天赋和实力一直都是这么好,所以你今年的诺贝尔投票可不能跑了。”
伯曼尔睁起一只眼瞥了一下,对于自己的弟子,怎么夸奖都不为过,到了他这个年龄,也没有什么追求的了,和朋友在一起,说得最多的就是谁的后辈出息,李斯科在这方面一直都让他出了不少风头。
“哈,你可真行。”佩奇斯也没有给出答复,透露自己的选票,可是不被组委会允许的,作为文学奖评委会的一员,他可不会带头破坏规定,当然,投票的方向他心里自有计较。
正聊着,又一段出来了,这一次是两段一起出来的。
“我听见爱情,我相信爱情
爱情是一潭挣扎的蓝藻
如同一阵凄微的风
穿过我失血的静脉
驻守岁月的信念。
我相信一切能够听见
甚至预见离散,遇见另一个自己
而有些瞬间无法把握
任凭东走西顾,逝去的必然不返
请看我头置簪花,一路走来一路盛开
频频遗漏一些,又深陷风霜雨雪的感动。”
哈斯已经听得如痴如醉,几乎每个文人都会写诗,这是他们表达心情的一种方式,追求诗意的生活,是人类的一种理想。
所以私下里,哈斯也会自己偷偷的写诗,当然他不好意思拿出来给别人看,只是他的信手涂鸦。
他一直知道小师弟的文采在他之上,虽然一直都是这么认为,但是心里还是有点不服气的,要不然他也不会看到小师弟有了这么多荣誉,也开始转型。
自古文人之间都是相轻的,这是一个很难界定谁比谁强的职业,不说出版作家,李斯科前世看到的网络作家,写个网文不也都谁也不服谁么。
在场的所有作家中,不服气李斯科的大有人在,只是李斯科的地位现在稳固,而且后台很硬,所以大家都不会去触碰这些,都只是在心里腹诽。
这首诗一出,大家或多或少的真正的服气了李斯科,当一个人领先一步的时候你或许会嫉妒,但是当一个人已经超过你一个马拉松的距离之后,你剩下的只有崇拜了。
“般若波罗蜜,一声一声
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
还在乎拥有什么。”
最后的一句一出,整首诗已经结束了,但是众人还沉浸在优美的语句中,一时间整个楼层居然静谧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