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轻撇了撇嘴,莎薇朝走到身前的陈永仁点了点头,然后主动往右边挪开。
陈永仁顺势在莎薇之前的位置坐下,然后朝对面的孟菲斯伸出了右手:“很高兴认识你,你应该就是莎薇的男朋友孟菲斯吧。凡妮莎她们多次提到你,说你是个很厉害的家伙。只是可惜的是,她们一直没有机会和你合作。”
原本因为莎薇的平淡,孟菲斯就已经降低了对陈永仁升起的警惕心。
现在听到陈永仁真诚的夸奖,才看对方诚恳的笑容,孟菲斯心中的警惕心更是迅速下降:“谢谢你的夸奖,我也从莎薇这里知道,你是一个很能干的家伙。”
“是吗,莎薇,你跟孟菲斯说过我很能干?”陈永仁转头,微笑看向莎薇。
不知道为什么,莎薇脸上一直挂着的平淡笑容突然僵硬了片刻,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除了明白发生什么的陈永仁外,坐在对面的孟菲斯根本就没有察觉到莎薇脸上一闪而过的尴尬、羞恼以及僵硬。
因为视角的关系,坐在桌对面的孟菲斯只能看到陈永仁和莎薇的胸膛。所以,孟菲斯根本就不知道,和他握完手后抽回手的陈永仁,在他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手放在旁边的椅子旁,然后握住了莎薇一直放在桌子下的手。
感受着莎薇左手的微微颤抖,陈永仁看向莎薇的笑容更加和煦。
看着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的陈永仁,被对方当着男友的面前悄悄握住手的莎薇轻轻抽了抽,见无法抽回,最后只能任由他这样握着。
不过,虽然对现在的处境感到一丝羞恼,但是同时,莎薇也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刺激。
莎薇从来都不知道,仅仅是和男人握手,就能带给她这样奇特的感觉。
这一刻,莎薇想到了年轻时候的初恋。
那个时候也是这样,只是和男朋友的手轻轻碰撞在一起,她就有了一种心跳的感觉。
(写到这里的时候,突然心生感慨。
那些年,我12、13、14岁,她11、12、13岁。我们是同桌,初一、初二、初三都坐在一起。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那个时候连早恋这个词都是一种禁忌的存在。要知道,离婚在我们那个小城市都算是少见的。
所以无论是家长还是老师,抑或是同学,都对早恋这种东西视之如猛兽,特别是对那些成绩好的学生来说就更是如此。
很不幸,作者本人那时也算是学习好的尖子生,我的同桌也是。
所以,虽然我们彼此都有好感,但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没有一个人敢主动挑破那层窗户纸。
再加上男孩通常懂事的比较晚,我就是这样,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该如何向下发展,反而有些时候会故意通过惹对方生气和表现出对她的不屑来在她面前显示自己的不同。
也是因为这些骚操作,最后我和她越走越远。
这些略过不提,刚开始的那段时间,我和她所能做的,就是时不时的胳膊贴在一起,或者时不时的手掌在桌子下碰在一起。
然后,就没有别的动作了。尽管只有这些小动作,但是那个时候,我是真的有一种心脏快速跳动的感觉。
年纪大了,出了社会后,我却再也没有体会到这样的感觉。
有的时候,特别是事后,握住女人的手,感觉和超市里的猪肉也没多大区别。
不管女人多漂亮,现在有的只是生理上的本能,完全没有了那种单纯的心跳。
唉,岁月,真的是磨平一切美好的杀猪刀。)
感受着心脏的快速跳动,莎薇朝陈永仁微笑点头:“当然,凡妮莎告诉我你很能干。我相信她不会骗我,你肯定非常能干。所以,这一次的麻烦就要拜托你了。”
说到这里的时候,看着笑容有些得意的陈永仁,莎薇轻轻瞪了陈永仁一眼,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谢谢你和凡妮莎对我的评价,当然,我也认为你们说的很有道理,我的确很能干。”
陈永仁可不知道这一刻的莎薇再一次感受到了初恋时才有的心跳,纯粹出于好玩的他一边划着莎薇的手掌心,一边戏谑的调逗了莎薇一番。
然后,陈永仁非常认真的看向对面的孟菲斯:“孟菲斯,虽然我们以前不认识。但是,我是凡妮莎的好朋友,莎薇又是凡妮莎的好朋友,而你又是莎薇的男朋友。
所以,我们都是好朋友。或者说,我们都是一家人。既然是一家伙,那么互相帮助就是应该的。”
说到一家人的时候,陈永仁再一次用力捏了捏莎薇的手掌。
“谢谢,非常感谢。”陈永仁表现出来的态度,让孟菲斯很感动。
对于孟菲斯来说,陈永仁在不知道敌人实力的情况下,就答应帮他们,这就叫患难见真情。
什么叫朋友,这就是朋友;
什么叫兄弟,这就是兄弟;
如果陈永仁能有读心术,读出孟菲斯现在心里的想法,他一定会非常认同孟菲斯对自己的评价,然后带着他一起唱《好久不见》:“嘿,兄弟;
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
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嘿,兄弟;
我们好久不见,你在哪里;
嘿,朋友;
如果真的是你,请打招呼;
……”
当然了,如果有可能的话,陈永仁希望唱歌的时候,能像现在这样悄悄拉住莎薇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