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存面前,嫁人也好,冲喜也好,都算不得什么,她压根儿不在乎,反正等她好了,谁也拦不住她。
嫁衣很快穿好了,顾笙自己看不到,赵秀与柳芸香却看得很清楚。
赵秀先就“啧啧”赞叹起来,“四嫂穿这衣裳真是太好看了,你长得白,这大红色可真衬你。不过你也太瘦了,腰怕是只得我一半儿粗吧?娘,往后我们可得好生给四嫂补补才是,她以前还不知道吃了很多苦。”
柳芸香点头,“我也这样想,你四嫂肯定得好生补补,我之前给她洗澡时,真是看得好生心酸。身上哪哪儿都皮包骨,她若没来我们家就算了,偏巧又来了,说明是缘分,往后大家就是一家人了。”
不但瘦,还很白,浑身都白得发光那种白。
至于触感,哪怕已经瘦得皮包骨了,还有不少青紫伤痕,仍比上好的丝绸摸着更细、更滑。
柳芸香并没骗顾笙,她早年真在大户人家待过。
自然知道这样一身肌肤,不是做丫头下人能养出来,也不是短时间能养出来的。
再想到顾笙令人惊艳的容貌,行动举止间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良好教养,比如吃面时就算很快,吃相依然不显粗鲁;听人说话时,必定看着对方;再比如在人前几乎都站得笔挺、坐得笔挺。
柳芸香就更肯定,她是好人家的女儿,指不定还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小姐,只不知因为什么原因,流落在外,还落得如今的境地。
既知道了是好人家的女儿,柳芸香当然不能再拿顾笙只当是自家三两银子买来的,若今晚能冲喜成功,她就更是他们母子的大恩人,自己就更该对人好,更该拿她当真正的一家人了!
柳芸香没再让顾笙把嫁衣脱下来,“瞧着还挺合身,就穿着吧,省得待会儿再穿一次麻烦。阿秀,我去给你四哥熬药,你把屋里的囍字和窗花贴好了,就去贴外面的啊,大门上那两个大的囍字尤其要贴好了。”
“知道了,娘。”赵秀应了。
待柳芸香出去后,就一边叽叽喳喳与顾笙说着话儿,一边贴起囍字窗花来,“四嫂,我和娘都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我瞧着你应该比我小些吧?可惜你不能说话,诶,对了,你能写字吗……对不起啊四嫂,我忘了你手不方便了……”
顾笙见她一脸的歉意,笑着摇摇头,表示自己不介意。
心里则琢磨着,难道正是因为原主会写字,那害她之人才会毒哑了她不算,还生生折断她双手的?原主到底是知道了什么不可告人的事?既然怕她泄密,又怎么不直接杀人灭口,死人的嘴不才是最牢靠的吗?
等赵秀出去了,顾笙仍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只得吐了一口气,决定放弃。
其实知不知道,如今也没差了,不是吗?
床上赵晟的呼吸忽然急促起来,跟拉风车似的,与之前的气若游丝形成鲜明的对比。
顾笙心里一紧,忙奔到床前,艰难的探了一下他的脉,随即又艰难的翻看了一下他的眼皮。
哦豁,好像已是弥留阶段了……
赵晟的呼吸很快又变回了气若游丝,还比之前更微弱了,随时都有彻底消失的可能。
顾笙皱起了眉头。
救还是不救,这可真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