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雅面露狰狞之色:“阿絮,你早知道本王被你们唐军发现了,故意将我引出唐军营地吧?”
“是啊,在军营里不好找人,王爷你穷图匕见,大有鱼死网破之势,所以将你引出军营,好入我军将领的瓮中。”
“狡猾的小东西!”
他咬牙切齿:“你是不是忘了自己还在我手上?”
到了这个时候,还没看清现实?
“这位王爷,是,没错,我不仅自己在你手上,我的人也在你手上。”
李丝絮叹气:“但是,你拿着匕首抵在我颈上时,就不能看看你自己的手吗?”
被她这一提醒,大朗雅看向自己持着匕首的手,赫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的手竟黑如墨炭,毒素还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漫延。
如此可怖的场面,大朗雅努力维持的温润气度彻底崩塌了,他一身毛骨悚然。
被他抵着匕首威胁的李丝絮,十分同情道:“阿絮从来没有见过大朗雅你如此自负又愚蠢的人,学得一些医术的皮毛,便自以为了不起,跑到我面前来卖弄,还以为我会因为你那点医术,与你投契,将你当成知己。”
“你都拿匕首威胁我了,你凭什么以为我不会趁着夺下你的匕首,在匕首上下药呢?我用来救治重伤伤兵的营帐内,难道没有剜肉的刀子吗?要抢你的匕首耍帅?”
憋了这么久,李丝絮只想一吐为快!
她滔滔不绝说下去:“你替伤兵施针露那一手,让他醒来我谢谢你呵,只是,那是在拖延时间。”
“还有,你明明骨子里很野蛮,也不顾惜人的性命,却非要装出我大唐读书人温润的气度。”
李丝絮毫不留情抨击他:“没有人说你四不像,东施效颦吗?难道你还以为,你身上有圣者招揽贤才的风姿,我会被你那不伦不类的气度折服?”
大朗雅被这些话刺激得一身发抖,握着的匕首抵在李丝絮颈间,下一刻像是要失去理智刺进皮肉。
但李丝絮却一丝也不惧,反而嘲讽的轻笑:“王爷你一只手,换我随从一条命,这笔买卖如何?”
“我可提醒你呵,再晚一些,就算我给你解药,你这只手也废了!”
从来没有遭受过如此奇耻大辱的大朗雅,没被毒药毒死,却差点被李丝絮这番话气死。
整个吐蕃王庭,不管是皇家贵族,还是吐蕃百姓,都说他一身儒雅温润如玉,有大国贤者的风范。
眼前女扮男装的人却告诉他,他是四不像,他不伦不类,他在东施效颦。
亏他还以为,她跟吐蕃的世家贵女一样,被他的风姿所折服,结果在她眼里,他竟是如此一文不值。
偏被她如此诋毁了,他还不能撕破脸。
因为他的手若废了,他身上有了瑕疵,那他便不是吐蕃人人敬仰的贤者大朗雅了……
知道自己栽在了眼前的女人手上,大朗雅面目狰狞恨声道:“女人,本王记住你了!”
被千年后的霸道总裁附身了吧?
听到这令人作呕的台词,李丝絮眉头皱得能夹死一只苍蝇:“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