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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签合同

她知道李月肯定已经找上门,并且见到程素本人。

“这……这样啊……那好吧,秀秀姐,我相信你。”程素颤抖的握着手机,当着李月的面前,眼眶微微一红。

“我还有点事,先挂了吧。”江秀秀说道。

“嗯,那姐姐早点睡。”程素深呼吸两口气,用轻快的语气说道。

“你也晚安。”

江秀秀听到最后一句话,内心微微触动。

她知道程素明明很伤心,却语气轻快的提醒她早点睡觉,目的就是为了不让她过分担心。

真是个体贴的男人。

江秀秀内心想着,躺在床上,不自觉的淡淡一笑。

…………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

李月丝毫不着急,看着坐在对面的程素,就像看一只毫无反抗能力的羔羊。

五分钟后。

她终于听到程素的说话声。

“你说说你的条件,只要不让我出卖身体,以及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什么都答应你……”

程素咬着牙,面若死灰的说道。

“我要你签一份合同,或者说……卖身契。”

李月切入正题。

“嗯?”

程素露出疑惑的表情。

李月继续解释,和程素谈起她女儿的事情。

她打开手机,在相册中翻找片刻,轻轻点开一张照片。

程素看了照片一眼,是个皮肤白皙的女人,眼睛大而闪烁,和李月七八分像,宛如同个模子刻出来的。

女人巧笑嫣然,背景是一处阳光和煦的沙滩,她正穿着一席蓝色泳衣,身材玲珑动人……

如果这张照片没有经过美颜,那么程素可以给照片的女人打9.5分。

只不过,随着李月点开下一张照片。

程素惊讶的看到,照片背景不变,只是变成两个人……

上一张照片的女人,也就是李冰岚,她手臂弯曲,穿过另一个女人的后背,大大方方的搂着对方光洁的腰肢。

看到这一幕。

程素脸色还未有变化,一旁的李月立马收回手机,面色微微僵硬起来……

“刚刚给你看的两张照片,上面的人是我女儿,名字叫做李冰岚……”

李月缓缓开口。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

此时,被程素看到女儿如此突破底线的照片,李月的面色一阵青一阵白,变得十分不自然。

“由于我年轻时候忙于工作,对冰岚疏于照料,导致她从小怀恨在心。半年之前,我曾经给她安排过一门婚事,但几天之后,男方家属就上门退亲,说孩子受到性命威胁……”

“我原以为是冰岚对那个男人不满意,打算给她另外安排一门相亲,结果没过多久,我从侄女口中得知,我女儿真正喜欢的,竟然是女人……”

…………

程素静静听着,李月已经说了半刻钟,都是关于她女儿的生平。

实际上,程素换位思考,站在李月的角度上,也能理解她的担忧。

在这个世界,男人手挽手逛街,实在正常不过。

但如果女人做出同样的举动,就会被外人误解,挂上有色眼镜……

而且这里的民风相对保守,大概与地球九十年代类似。

女人喜欢上女人,太过惊世骇俗,也难怪李月担心,迫不及待想治好女儿的怪癖。

程素揭开疑惑。

李月交代完女儿的事情后,叹了口气,注意力放到程素身上。

“如果你答应签下卖身合同,履行合同上的义务,我会立马安排你的母亲进行骨髓移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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