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郑浪之虽然是寒门出身,但已经是举子,而古往今来,士子是极为重名声重气节的,因此根本就不可能干出那种拐卖良家妇女的事来,更何况她和他还是同宗。
再说,就算郑浪之胆子肥,把她卖到了豫州城里的青楼里,她也不怕,因为郑氏在豫州的名气同样也很响亮,她只需报出自己的真实身份,就没有任何一家青楼敢收她。
“呸,给你几个胆子。”
啐了书呆子一口后,她硬着头皮跟着那个已不把她当大小姐对待的坏家伙往下走。
七拐八拐之后,两人从西门抵达了豫州城的南城。
郑经之所以来南城,是因为豫州城的贡院就在这边,原来那个郑经曾经来这里参加过乡试,因此对这一区域还算熟悉。
而他抵达这边后所干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郑书笙进了一家服装店。
这是准备换装了。
不管是郑书笙身上那套书童服,还是他自己身上的锦袍士子装,都带有明显的郑氏家族的痕迹,必须得换掉,才不至于轻易被人问出行踪。
也就是说,要想不轻易被郑家抓回去浸猪笼的话,接下来他们必须得隐姓埋名加隐匿行踪了。
很快,两人焕然一新出来。
一袭的布衣士子装。
毕竟是在贡院附近的服装店,买到现成的士子装还是很容易的,包括郑书笙能穿的小号士子装。
终于从书童变成了士子的郑书笙倒是有些兴奋,哪怕身上穿的是在她看来相当廉价的布衣,她也兴奋地上上下下打量个不停。
郑经却有些肉疼了。
在这个世界,吃的倒还算便宜,比如说一石大米也就300钱左右,可一整套中等品质的棉布士子装,却得花上他差不多2000钱,也就是二两银子。
最为关键的是,郑书笙一套还不够,必须得再来一套换洗的,再加上他自己的一套,六两银子就没了。
这么下去,他那二十两银子能花几天?
看来,必须得想方设法先赚点钱才行啊!
正当他琢磨赚钱的事时,郑书笙却摸着自己的肚子,弱弱地对他说:“我饿了。”
我又不是你爹,你饿了这么看我干哈?
看着她那貌似无辜的眼神,郑经忍不住先腹诽了一句,可一想到这毕竟是一位娇生惯养的大小姐,在饿急了时能像个小孩子似的向他乞食,已经很不容易了,于是他心又软了。
那就先带她去吃顿好的吧!
哪怕真被抓回去浸猪笼,也得先当个饱死鬼是不?
其实此时的郑经自己也饿了,毕竟是一大早就坐船来豫州,他早上同样也连包子都没来得及啃上一个,而他又没有带干粮的习惯。
很快,他又带着郑书笙进了贡院附近一家名为翰墨轩的中档酒楼。
按理说,他跟郑书笙想要隐匿行踪的话,理应少在贡院附近抛头露面,因为毕竟郑家也知道,郑经在豫州城里,也就对贡院一带比较熟悉。
可人都是有侥幸心理的。
在郑经看来,原来那个郑经虽然来贡院参加过乡试,但交游并不广阔,在豫州城里没几个熟人,因此他觉得,在这里吃顿饭应该还没事,大不了吃完就转移阵地。
可他很快就发现自己大错特错了。
他刚带着郑书笙上到酒楼的二楼,不远处一桌立即就有人高呼了起来:“咦,这不是浪之兄吗?怎么又有空来豫州城了?快来快来。”
郑经:“……”
靠,这么快就遇到熟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