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年代小姐礼服全是低胸,马沙离得这么远都能看到连成片的白。
小姐们聚成团,全都撑着阳伞,在她们周围是一圈黑人女仆。
决斗的双方似乎还在准备,马沙不知道哪边是诗人哪边是公子哥,不过他大胆的猜测正在一马车的武器中挑选配枪的那个是公子哥。
相比之下诗人的后援团就很寒酸了,只有一个老仆人在调整他的枪套位置。
范先生对一起围观的剧院众人说:“我打赌诗人赢,公子哥居然现场选武器,这种生死战当然要选择常年跟着自己的武器啊。相信自己的爱枪的话,爱枪也会回应这份相信!”
这话居然得到了艺术家们的一致赞同,可能他们的思考回路都比较浪漫。
不过也混在艺术家们当中的劳伦·萨姆完全没有自己手下的艺术家们那么兴奋,他冷静的观察着广场上。
马沙主动搭话:“看来您不认为使用惯用的爱枪胜率更高。”
“不,我觉得如果是熟练的枪手,当然是用爱枪胜率更高,因为枪手熟悉爱枪的弹道。但是这位诗人据我所知,并不擅长玩枪。”
马沙“哦”了一声,又问:“这个诗人他不用个魔法给自己提供增益吗?”
“他是写十四行诗的诗人,又不是吟游诗人。”劳伦说,“估计是在哪个文学沙龙上勾搭到了煤气公司少东家看上的女孩。这些写十四行诗的,勾引女孩子的能力不如我剧院的这些情场高手,但是对浪漫入脑的普通小姐已经够了。”
马沙看了眼兴致勃勃的范先生等人。
范先生已经开起赌局,在鼓动剧院的大家下注,根本没注意马沙和老板的对话。
马沙又问劳伦·萨姆:“我没看到治安官啊,这种活动难道治安官不到场吗?”
“治安官应该忙着对付穷凶极恶的匪徒吧,沃堡有三百万人呢,每天被凶杀的人就几十个,治安官根本不够用,压根管不了这种事。”
马沙咋舌:“凶杀这么多啊?”
不愧是异时空的阿美莉卡啊。
小白拉了拉马沙的衣袖:“你们说啥呢,也给我翻译翻译啊。”
“我们在说……”马沙简单的翻译了一下刚刚聊的内容。
小白点头:“这个城市是这样的,我之前在平民区住的窝棚,本来就是个小孩子的,结果有一天他人没了,不知道死在哪个阴沟里了,我就那什么占那什么巢了。”
“鸠占鹊巢。”马沙替她说。
“对对,你懂得真多,真厉害。”小白说。
这人确实有一种把自己真心实意的话说出阴阳怪气感觉的天赋。
她继续说:“我住进窝棚之后,邻居们也是时不时就消失了。有时候是被马车创死,有时候是在那个高塔上干活然后掉下来摔死了,也有被打死的。
“我自己都踢死了好几个想来劫我色的人呢!”
一直在听小白说话的苏苏大惊:“什么?还有来劫小白你的?明明你和男人差不多啊!”
马沙:“说不定就是因为她和男人差不多才被人劫呢……靠,苏苏你怎么懂那么多?”
“姐姐教的!”苏苏自豪的说。
——妈蛋,我的亡姐哦,你都教妹妹些什么啊!
这时候,两边似乎终于准备完成。
诗人和公子哥在众目睽睽之下背对背站到一起。
马沙:“奇怪,决斗是这样的吗?”
马沙记得自己那次决斗就是很标准的西部流程啊。
“城里的玩法和荒野里不一样。”劳伦·萨姆说,“如果是英格利斯老贵族们决斗,他们的决斗更复杂,要一人拿一只来复枪进入公证人指定的森林,然后互相搜索对方。有时候一整天都不一定能分出胜负。”
马沙撇了撇嘴。
这时候公证人发出了决斗开始的号令,旁边有个鼓手开始敲鼓。
两个人按着鼓点的节奏向前迈步,逐渐拉开距离。
劳伦·萨姆作为城里人,继续对马沙这乡下小子讲解道:“按照恒定的步速度走完十步后,两人一起转身开枪,鼓点就是用来统一两人步速的。”
马沙点了点头。
小白死死的掐着他的胳膊:“我好紧张啊!”
不是,你紧张个屁啊!你认识这俩吗?
十步已到,两人一起转身。
诗人直接往地上一趴,用这个飞扑趴下的动作拉近了距离,同时还躲掉了公子哥第一枪。
围观群众发出嘘声!
诗人开枪了,结果第一枪飞了。
然后两边就一起展现人体描边绝技。
诗人身旁的地面腾起了好几股烟,自己屁事没有。
而公子哥也完全没有中枪的迹象,一直到两边都打空了子弹。
马沙听见诗人一声怒吼,从地上爬起来,冲上前去一拳打在公子哥脸上。
剧院这边的艺术家们爱死这个展开了,纷纷欢呼起来。
但下一刻,公子哥的护卫开枪了。
马沙被这个变故惊呆了。
他看着公子哥的护卫连发三枪,把诗人打得软瘫在地上。
诗人那个老仆人上前刚要说话,公子哥的护卫又一枪把老仆人打倒。
马沙:“王德发?”
这时候,决斗的公证人站指着公子哥的护卫:“嘿!你在干什么?”
护卫淡定的打开左轮的弹仓,把弹壳倒地上,一边装弹一边回答:“决斗是用枪决斗,这位……谁来着,这位不知名的先生应该装填子弹再次开火。但是他没有,他殴打了我们家少爷,威胁了少爷的生命,所以我开枪阻止,有问题吗?”
公子哥得意洋洋的上前,对公证人说:“你有不满,就向法院起诉我吧,相信布兰度法官和大陪审团的诸位会做出公正的判决。”
围观群众立刻叫骂起来。
看来这个布兰度法官风评不太好。
紧接着这位煤气公司的公子哥转向小姐们,对其中一位小姐鞠躬:“情况就是这样,三天后的舞会,请您和我一起出席……”
“等一下!”马沙突然喊。
众人的目光立刻集中到马沙身上。
马沙在众目睽睽之下,几步窜到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公子哥面前。
他这样做,不是冲动。
他刚刚观察了公子哥开火的全过程,发现这家伙开枪根本不会用另一个手扳击锤,完全依靠扣扳机带动机械结构来扳开击锤。
马沙问过白瑞德的,知道这样根本就打不准。因为这个年代技术有限,单手开枪的话,要很大力气扣扳机才能把击锤打开,这个过程中肯定手会晃动,本来瞄准的也变得不准了。
所以这公子哥,毫无疑问是个菜鸡中的菜鸡,就算是马沙也有把握在决斗中赢他。
见识过公子哥暴行的马沙,直接把手套扔到了公子哥脸上。
小白看到这一幕,疯狂的拍手:“好耶!这种时候就要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不愧是天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