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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3章 署理大人

随后,曹颉将毛笔放到笔架上,笔竿朝向陆永发,笔锋这端朝向自己,接着又拿起刚刚制作好的录事簿,摊开,反向拿着,请陆永发签押收受。

曹颉的样子恭恭敬敬,一点儿没有怠慢陆永发的样子。这让陆永发非常受用。但是,让他签这个花押,却又让他觉得非常为难。

天字号的程署理跟他说了,直接提走文报袋,不能签花押。还一再强调,是上面的意思。

陆永发问这上面的意思是什么意思时,程署官又说这不是他应该知道的。

陆永发真的太为难了。

当下,陆永发硬着头皮对曹颉、王栋二人道:

“二位,这是一袋需要临时发生转移的文报袋,你们只管将文报袋和你们的登记簿一同转走,交给天字号的塘署大人可以了。我就不签押花了。”

曹颉一下子愣住了。这样的事,还从来没有发生过。于是,曹颉抬起头说:

“大人,这万万不可。文报袋可以转走,但是,我们已经给江南省的驿丞打了收条。这账就要算在我们这里。大人,这是您大人在小人入职的第一天就给小人说清的规矩,小人万万不能违背的。”

“好你个曹颉,既然你知道是我定的规矩,那还要我签押?你就不怕丢了饭碗?”

“小人正是怕丢饭碗,才要大人为小人签上押花的。”

不经登记直接转走文报袋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至少在曹颉手里没有发生过。

曹颉说什么也不会同意陆永发将东西就这么转走。

未经登记而直接转走文报袋,这事儿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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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小。关键是说不清。曹颉当差这么多年,这一点门儿清,他哪里敢随随便便让一个人把一个文报袋拿走而不留下收条呢?别说现在是提塘的署官大人,就是皇帝老儿来了,这事也得留个花押。不然,你拿什么交代?人家江苏布政使司那里说是有一袋公文来了,人家手上还有你们元字号提塘署的收条,你这里说没了,说是已经给了哪个哪个了,那么,假如那个哪个哪个抵死说没有拿到,从没有这回事,你怎么办?

死无对证嘛!

这就是出了大事了。哪里是丢饭碗这样的小事?

这是要丢了项上人头的大事啊!

当下,曹颉说:“署官大人,这事万万不可。曹颉不敢作主。曹颉从来没有遇上不登记而私自转号的事,曹颉断断不敢这样做。陆署官,请替小人着想,小人不能丢了这份饭碗,更不想因此吃上官司。”

“曹颉你……我怎么说你?至于吗?哪里就会丢了饭碗,吃上官司?不就是一个下错号子的文报袋吗?”

“陆署官,请别为难小人。小人谨记衙门规矩,凡传到手的文报袋,必登记,凡登记过的文报袋,必由上司签押。凡转文报袋,必须得有转号署官手谕并出示对牌、腰牌且经签押方可。小人可以转走文报袋,但必须在这新的簿子上签上大人之名,小人方可放手。”

曹颉一口气把塘署的条规背了出来。

曹颉心里气大了,这样的条规,哪一条不是你塘署大人陆永发天天在我们耳朵边哼哼唧唧的,要守住,要记住,千万别忘了,不管是什么人,都得守住这些条规,哪怕是皇亲国戚来了,也得给我守着、记着。

现在,你自己都不肯守着、记着了?

曹颉是看出来了,天字号来的人,就是不想登记就想拿走文报袋。

你天字号也是做这一行的,也不想守着这条规了?

这个从江南省来的文报袋,已经在元字号登记了,是不能销号的。曹颉铁了心了,这事必须要死扛到底。

再说了,这是大清朝开国以来就立下的规矩,凡经过登记的文件,如果发生中途转移的事,必须由接手的人与转手的人两人同时登记,才能进行文件转移。

至于销号,就更不要说了。兵部、刑部的规定都非常严苛,驿丞报送的文件,所有提塘署都不可以销号,每一个文件都必须有存根、有去处、有签押印章等,无论哪一个环节出错,都将彻查。康熙二十一年上的事,虽说过去三十多年了,但是,每一年都会被署理大人们翻出来说道说道一通,用来警示所有当值当差的。这事儿,马虎不得,含糊不得。

陆永发转过身,对天字号的塘署耸了耸肩,意思是他也没有办法:“程大人,如果江苏布政使司的驿丞还没有送出文报袋,还能中途转交,现在,陆某爱莫能助啊!抱歉!”

天字号的程署官也对陆永发耸耸肩,便揖一揖,说:“不妨事不妨事,这位曹兄弟说得有理。我这就去请示,看看怎么弄。文报袋,我们还是要取回去的。天字号所辖的文报袋,哪里能舛错到元字号呢?”

说完,便往门外走去。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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