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还没有等他的笑容完全绽放,下一刻,混混就看到了两个人挡在前面,并没有随着众人让路,那还是一男一女。
男孩极为俊美,气质超然,宛若谪仙,站在那里,不染凡尘。
女孩也是天生丽质,生得极为美貌,脸上透露着一股清纯的气质,此时的女孩,正紧紧地挽着男孩的胳膊,显然是有些害怕。
而那个男孩,则是一副淡然的模样,脸上还挂着似有似无的笑意。
此时,看着女孩与那个男孩亲密的模样,混混心中没有任何来由的,就是一阵愤怒,他打娘胎生下来,就没有见到过这么漂亮的女孩,眼前的这个小子倒好,怀里面就抱着一个。
再看看这个小子,这尼玛的,还穿着一身的名牌,手上戴着的手表,简直就快要亮瞎了他的24K钛合金狗眼,显然这个小子是一个富二代!!
凭什么?凭什么他们什么都不需要去做,都能够享受如此优越的生活?而他呢?
只能够干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来维持一下生计,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还是见不得光的那种,这一刻起,混混的双眼有些微微泛红,不满血丝,看着秦恒的目光当中,带着无比的疯狂之色。
心中对秦恒的嫉妒,让他做出了一个,他这一生当中,最最错误的决定,大错特错的决定。
“小子!!给老子滚开!!”
混混爆喝一声,手中的短刀挽出一个刀花,向两人狂奔而来。
..........................
啊-------
四周的人群,见到这一幕之后,不由得惊声尖叫了起来,纷纷叫嚷着,让他们让开。
然而秦恒却是根本不为所动,只是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仿佛是在等着混混的到来一般。
“唉....这年轻人还是太年轻了,看着挺好看的,怎么就是不愿意听老人言呢?你看这不就要吃亏在眼前了........”
“哼.......我看啊,现在的年轻人就是太要强了,就知道装逼逞能装英雄。”
“你在这装什么装呢?你是在你女朋友面前装逼也就算了,你踏马装也不分分什么时候,你这不是带着女朋友,一起寻死么?也不知道这个漂亮女孩怎么想的,瞎了眼,看上这么个人。”
“...........................”
此时,四周的人群都对秦恒的这个行为感到万分不解,纷纷对他指指点点卡里。
因为在他们看来,秦恒是想要将这个劫匪给拦下,在他的女朋友面前装逼,可是明显混混手里面拿着短刀啊,他的这种行为,显然就是不要命的那种强出头。
到头来,受伤的还不是自己?
甚至,还会连累他身边的女朋友。
要知道,他这么一栏,轻则受伤进医院,重则顾及命都没了。
看到狰狞的面容,以及混混手里寒芒闪烁的短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