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你们看到的那座小山,那座小山全都是战马和鞑子的尸体,那可是被王爷一刀砍出来的。”
这时旁边有人疑惑的问道。
“王爷明明使得是霸王枪,怎么会有刀呢?”
讲述那人嗤之以鼻。
“这你就不懂了吧,霸王枪虽然名为枪,实际上枪头和枪尾都是长长的枪刃,那枪刃比人还高,最强的战法不是刺而是砍。”
“就是鞑子那么高的战马,霸王枪一刀砍下去,就可以当场砍成两截,可见这霸王枪有多么的锋利。”
“你看看地上那些尸体,是不是好多全都是两段儿的?”
有人探头观望,果然见到确实如此。
“真的都是两半儿的,好多鞑子头掉了,胳膊掉了,身体被劈成上下两截,肠子都拖出来那么远。”
“那可是当然,那是大名鼎鼎的霸王枪,古往今来兵器谱上位列第一,比什么轩辕剑倚天剑都要厉害!”
“知道兵器谱是啥吗?那是从古至今所有兵器的排名。”
“知道轩辕剑是谁用的吗?”
“那可是黄帝,三皇五帝那个黄帝,不是咱们现在头上这个皇帝,那是所有汉人的老祖宗。”
“你说那轩辕剑得有多厉害!”
“倚天剑知道是谁用的吗?”
“那是曹操,曹操就是用倚天剑,战败天下英雄,最后灭了三国统一天下。”
“咱们王爷的霸王枪,比倚天剑,比轩辕剑都要厉害,那真是一枪使出去,山河动地吼,风起云涌,天地变色……”
城墙上正在拼命的尬吹王爷的时候,朱弘栋回到棱堡中,受到了战士们热烈的欢迎。
本来前面王爷一个打八百的战绩就被很多人大吹特吹,但是毕竟好多人都没有亲眼见到,对此将信将疑。
这次他们亲眼目睹王爷大发神威,一个人砍死几百个骑兵,虽然中间有不少是狙击手小队搞定的,但是大家下意识的把狙击手小队忽略掉了,全都当做是王爷的战绩。
没有办法,实在是王爷太强悍太耀眼了,像狙击手小队这种悄无声息的杀人方法,实在显得太猥琐了,压根儿不配成为王爷的背景,不配为王爷这么强悍的战绩作注脚。
曾经的传闻,完全比不上亲眼所见,并且他们亲眼看到王爷如此彪悍的战法,真是切瓜砍菜一般,这些鞑子在王爷面前,压根儿就不像身经百战的战士,而像是一个个行走的黄瓜和南瓜,被王爷挥舞着大刀。一刀刀砍过去,全都四分五裂,变成一地碎块。
战士们此时心中再没有任何怀疑,彻底明白,王爷是真真正正的能一个人打好几百个,还全都是骑兵,全都是从山海关一直打过钱塘江的百战精兵,全都是满洲大兵。
后金不是号称满万不可敌吗?
按照王爷这个杀法,恐怕只要给王爷足够的时间,王爷自己就能杀掉一万个满洲大兵。
此时的王爷,在这些士兵的心目中,已经不再是简单的王爷,不再是简单的指挥官和将领,而是完成了一次质的进化,在士兵心目中变成彻彻底底的战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