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是胡尔扎将我拍醒的。
见我睁眼,他条件反射地后退,双手护在胸前。
大家应该都知道我有起床气的吧!
这胡儿子跑的太快了,不然就冲他以这么粗鲁的方式把我喊醒,我能把他半个耳朵咬下来。
可惜,这家伙跑太快,逮不住!
“那个家伙呢!”
我没好气地爬起床,胡乱扒拉了件外套。
“不在了,估计是被某头狼崽子叼走了吧!”
“我家上帝才不会吃来路不明的东西呢。”
“我又没说你家那头。”
说话间,我已经下了床,走到了胡渣同志的身边。
“咱们收拾收....啊!”
胡渣惨叫一声抱住了自己的脚。
是的,我刚才踩了他一脚,也没多大力吧,只是跳起来,加了个冲击力而已。
断个脚趾什么的,总比断耳好吧!
看着气到跳脚的胡渣,我拍了拍手,心满意足的去洗漱了。
早上吃的清淡一些,就是一碗普普通通的牛肉粥。
胡尔扎大概率还在为那一脚生闷气,喝完粥也不说话。
坐桌在那瞅我,似乎在等我开口道歉似的,像极了我上幼儿园的小侄子。
男人只会变老,永远不会长大,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
“那啥,你早上想跟我说什么?收拾东西去哪?”
我没话找话,实则是给胡渣同志一个台阶下。
却没想到他更生气了,白嫩嫩的小脸蛋都黑了一个色。
“哎呀,对不起嘛!不就踩一脚嘛,怎么这么矫情。”
我的渣男语录成功让他踢翻了我们的小饭桌,我倒没啥反应,就是旁边还在干饭的上帝抽了下腿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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