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小说火了之后,影视改编权上没准还能再卖一波,好处多多。
既然要抄书,自然是要选最赚钱的抄。
而论及武侠小说的传播度,
当然要首推金大侠。
无论是传播度还是影视改编次数,金大侠的武侠小说在华人世界都堪称第一,
而且金大侠的小说也是吴彦达看过次数最多,最为熟悉的,
抄起来也更顺手。
于是他就选了这部他看过遍数最多,同时也是金大侠笔下最为经典的著作之一来作为自己的开山之作。
文抄公也不是想当就能当的,
如果没有足够的熟悉度,具体情节都记不准了,你就算是想抄也抄不出来。
可谁想这一抄竟然还让他抄出个金手指来。
原本吴彦达只是想按照记忆中的情节脉络,
用自己的语言将将这部武侠名著仿写出来就够了,
毕竟他又不是过目不忘的妖孽,就算看过好几遍,也不可能将原著一字不差的记下来。
不过以原著引人入胜的情节,
加上金大侠那种开创性地将侠义故事与波澜壮阔的历史背景有机结合,将武侠故事如同史诗一般娓娓道来的写作风格,
就算他的笔力无法跟金大侠相比,
但只要能仿出原著五六分的水准,估计就够他大火的了。
毕竟金大侠的成就摆在那里,
他还直接抄的是对方开宗立派之后的大成之作,对于这一世读者的冲击只会更大。
然而没想到他白天才搜刮记忆仿写了一小段剧情,
晚上做梦竟然就追溯到了前世看原著时候的情景,甚至连当时看的内容都清清楚楚,醒过来之后也都记得一清二楚,一个字都不带差的。
虽然搞不清楚这是什么缘故,
不过这对他而言显然是一件好事,。
因为完全不用构思,直接从脑子里往外照搬就够了,写作速度自然不是一般的快,平均一天一两万字都轻轻松松,
几天下来就攒下了几万字的存稿。
就算没有古惑仔上门闹事这茬,他本来也打算要去投稿了。
如今经这么一遭,心情自然更加迫切。
于是次日一早,吴彦达洗漱之后早早就出了门。
在附近的早餐摊简单要了碗馄饨填饱肚子,接着便拦了一辆计程车。
“靓仔,你去……呀,你不是盗侠传奇里的胡……”
司机本来正想询问吴彦达的目的地呢,结果一看之下才发觉吴彦达十分眼熟,却又一时间想不起名字来。
“胡铁生。”
吴彦达轻笑提醒道。
《盗侠传奇》就是之前让他一举成名的那部武侠剧,而胡铁生就是他在里面扮演的角色。
司机顿时一拍大腿:“对,胡铁生胡大侠,你是不知道,那部剧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你扮演的醉侠胡铁生了,比盗侠楚飞扬还喜欢。”
呵呵。
吴彦达在心里报以哂笑,
我信你个鬼!
要真像你说的,为什么主角名字你记得清清楚楚,我这男二号你就想不起来了?
只不过这次他是要去办正事的,
人家那么一说,他那么一听就得了,犯不着太较真。
侃了几句,等到跟明星面对面的热情消退,司机这才想起正事来:“对了胡大侠,你要去哪儿?”
“东区明华大厦。”
吴彦达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