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儒教经学,宋代各地也都设有祭祀社稷神的祭坛,所以在功能上与城隍神重复。关于这个问题,有弟子问程颐,程颐回答道:“根本就不需要城隍神。我们不是有社稷吗?”但是,当时的现实是地方的人出于对本地出身的英雄的崇拜,城隍神信仰盛况空前,到了南宋道学家们也不能熟视无睹了。在这种情况下,到了明代,明太祖洪武帝亲下诏书,颁布了祭祀城隍神的方法。
而称作妈祖的女神,本是宋代初期,福建一个姓林的渔民的女儿。据传生下来就具有与神沟通的能力,可能就是一个巫师。
林姑娘虽然年轻早夭,但死后还显灵,所以人们就建了祭祀她的祠堂。特别是在渔民以及海运行业、船员中信仰很深。先是福建、广东等沿海各地,后来发展到宁波、天津等海港也都开始祭祀。
宋朝朝廷就已经授予她“夫人”称号,元代授于“天妃”,清代升为“天后”,成了正式的国家祭祀对象。
随着地位的提高,她的出身也被升格为士大夫家庭,生前的各种传说也被加上耀眼的光环加以整理。虽然一直是老百姓崇拜祭祀的对象,这一点没有改变,但是毫无疑问,经过了士大夫阶层的润色美化。本来是社会底层出身,可是老百姓也希望她是“大家闺秀”。所以说这时虽然把民间信仰有某种政治倾向异常美化,但是这个现象并不意味着对当时的身份制度的否定。
正是因为对社会秩序不会构成什么威胁,所以城隍神和妈祖才未被打上“迷信”的烙印,事实上,在此过程中对他们的表象内容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变。有许多没有被宋朝官方认可的祭祀被整理整顿,关闭的祠堂被转用为学校或书院等文教设施。这种做法,在明代、清代的历史资料中也能看到。明代在全国一齐设置的“社学”,大部分都是转用这些设施草草而成。
自中唐以后,不论佛教还是道教都积极关心人的精神问题。这从葬送死者的仪礼和关心生者的精神卫生两方面可以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