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的东西都不多。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衣服满大街都是,需要的话就进去拿,所以不用带。
食物多是王钟买的,一人背一点就可以了。
最后则是两人的武器。
晴的弓,和霸王剑。
王钟的两把得自红雾教会的制式单手长剑。
零37式狙击步枪一把,附带15倍镜一个,子弹200发,弹簧两套。
一夜的休整,精神饱满的两人整装出发。
青城虽然被红雾侵蚀,但毕竟还是在星球上,按照季节计算,现在正是冬天。
而这边,漫天的红雾遮挡了太阳,让这个原本四季如春的青城,变得有些阴冷。
王钟紧了下衣服,他穿着军用防护服,戴着军帽,外衣也是军用迷彩服,背上背着一个巨大的包裹,腰上跨着两把剑,手中端着狙击枪,还佩戴了一副护目镜,整个人一副武装越野的打扮。
“你走前面,我在后面侧应!”王钟问道:“间隔200米?”
“好!”晴点头。
这个距离,足以让晴遇到的敌人无法发现王钟,而王钟如果遇到敌人,晴又可以及时支援。
科学不科学王钟也不知道,毕竟他也没专门学习过,反正他感觉挺好。
于是晴先走一步,慢慢消失在红雾中。
王钟挎着枪,跟随着地上淡淡的痕迹,也开始慢慢挪动。
这种漫天红雾的环境,距离三十米就啥也看不见了,正常人如果这么跟晴,绝对是会跟丢的。
但王钟眼神好,信息处理能力也强,只要在晴鞋底上涂上特殊的颜料,哪怕只有一点点痕迹,他也能跟上。
这种洞察力,丝毫不亚于半夜里还能在树林中发现几根红色发丝的波风水门。
耳边传来了呼呼的风声,还有若隐若现的吼叫声,有时候在左右,有时候是在前方,有时候是在后方。
前方的血魔叫的就很惨,王钟知道这是晴在清理前方的血魔,顺便收集血魔的血液。
而他,什么都不用做,跟上去就可以了。
“这个行为,怎么那么像吃软饭呢!”王钟走着走着感觉不对劲,现代他吃老婆的软饭,到了这个世界,还要吃孙女的软饭?
“嗯,我这个超能力悟性很强,学习功法什么的肯定事半功倍,到时候,我必定雄起!”王钟紧握拳头,应该是我保护孙女才对啊!
半天时间,两人从宝华区,来到了青城边缘。
这里已经脱离了高楼大厦的范围了,取而代之的,却是一片片的农田,荒原。
王钟看到地上已经被铺上了一层细细的红线,这是晴洒落的血魔之血,有遮挡人的气味,驱逐妖兽的作用。
但是他们手中的血魔之血应该不多,从这里到羊城是完全不够用的,因此必须找到红雾教会的安全通道才行!
王钟长舒了一口气,步伐更轻了,从这时候开始,哪个方向都有可能遇到人,虽然晴可以帮忙,但万一她也正好被缠住了呢!
还是要自己小心。
嗯?
王钟立即钻进街边石头墩子后面,端起枪瞄准前方,因为他看到有个人影从血雾中走了过来!
不过随着人影靠近,他却发现这个走路姿势很熟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