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了,刚才那俩位确实是书中的主人物之一,否则天道又岂会给她那么严重的威压,就差没有将她铁骨铮铮的鸡骨头给压弯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不过不同的是一个是反派,一个是天道之子。
而更没错的是她确实穿越了,还穿到了一本书中,最后下场凄惨无比,不仅被拔毛放血。还被加了辣椒,茴香,八角炖成一锅老母鸡汤的围观吃瓜群众???
而天底下穿越者有千千万万,无论是庶女嫡女庶出反派炮灰女配等,他们都会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人。而她就比较牛逼了,不仅不是个人,也不是那些可萌可撒娇可凶猛的动物,而是一只家禽。
其中家禽还需得分三六九等,而她正是最为下等的那种,只因她的本身是一只芦花鸡.....。
还是一只,只差俩年就修炼满千年的芦花鸡。
说来她能穿过来也存属于作孽,要是自己没有嘴馋,没有踏出那一脚,说不定现在肯定还在咸鱼的混吃等死,而不是为了保着小命时刻战战兢兢。
她的穿越没有网上来的那么五花八门与倒霉,更没有什么车祸,雷劈,辱骂作者文笔不好与撕逼男友出轨小三,吃泡面被活生生噎死在电脑前的。而是单纯的不小心踩死了一只鸡,她三七码的大脚硬生生踩死了一只看起来就大腹便便,战斗力彪悍的鸡!
说出来你们可能不相信,毕竟连她都不相信那么曹尼玛的事情都给她撞到。说不定那只鸡可能前面正在渡劫,而她就是那个毛屎坑的劫?
然后在她准备秉承着不能浪费粮食的做法,单手拎着足有十斤的老母鸡。笑得露出一脸荡漾,考虑着是要红烧还是清蒸油炸的好,那只本当死得不能再死的鸡突然回光返照,冲她拉了鸡生中最后一泡屎。
后里的后来,她那本看起来就本不大聪明的脑瓜子磕上了电线杆,恰逢上面的带光广告牌在维修。
一路花花带闪电,将她和鸡都给安排得明明白白,妥妥当当。
嗯???
然后在她还没体会到被砸得脑浆四溅,纯白混合着鲜红二色流出,灵魂出窍准备喝孟婆汤的时候。
她睁开眼就发现自己躺着变成了一只日后会被生煎油炸,糖醋红烧的芦花鸡精。等她在继续混吃等死一段时间后,猛的听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时,顿时虎背一躯,连手里的五香瓜子和油炸蜈蚣都不香了。
青木国,白虎国,落水镇,诛仙剑,望月崖与当年被灭门的武林盟主一家。
一切的一切都完美的对上了她当初临死前看的最后一本怪诞之书上,说来也是巧。只因那本书上也有一只芦花鸡?还是一只垂涎男主美色,意图用强不行,反成菜的芦花鸡?
这本应当是在普通不过的无脑废材打脸爽文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不是男主有多牛/逼,后宫有多少美人,又用什么新姿势扑倒了妹子。也不是反派如何丧心病狂,泯灭人性在作死的道路上添砖加瓦,而是因为里面描写得最多的是如何吃鸡?
论吃鸡的一百八十种口味,吃鸡的一百零九种姿势与鸡屁股和鸡脑袋哪个吃起来更有灵魂?她当时看到的时候馋得一连点了好几份黄焖鸡米饭与鸡公煲,甚至一度怀疑作者就是养鸡场的老板,写这本书出来就是为了让他们买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