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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我在后院种洪荒 > 第四章 城乡结合部的老庞克

第四章 城乡结合部的老庞克

正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旧衣服旧鞋换鸡蛋。

莫老爷子脑子活,资金足,人脉也非常广,真要安下心来捣腾些产业,还真不算难。

在关庄这地界,莫老爷子威望极高,不仅仅因为他是关庄首富,最重要的是他心肠好,自己发财的同时,还带着乡亲们一起致富。

说起莫问莫老爷子,这大半辈子过得那是相当精彩,他年轻时是典型的家里有矿那种富二代,他爸以前是开矿场的,煤矿和锰矿,都是暴利行业。

年轻时的他,说好听点是个走在时尚前沿的庞克,说难听点就是那种正事不干,整天三五成群四处浪荡的二流子。

三十多年前,县城广场上抱把吉他弹唱着星星点灯,或肩上扛个收音机,放着“亲爱的,小妹妹,请你不要不要哭泣”,然后蹦着迪斯科,跳着霹雳舞的,就是他们那伙人。

用莫老爷子的话来说,那是属于他们庞克的江湖,他们“江湖中人”见面,就没有能正儿八经站稳的。

打招呼都是“耶,康忙”,一言不合收音机就响了起来,街上遇到,随时随地都能尬上一段霹雳舞。

嗯,如果旁边再有个女孩焦急万分的叫着“你们不要打了,住手啊”之类的,那就很有画面感了。

年纪大了之后吧!他就从庞克变成了丁克,莫老爷子是不婚主义者,爹妈去世后,给他留下了几辈子都花不完的遗产,他也没什么追求和目标,就这么一直浪荡着。

浪子嘛!不浪怎么叫浪子?

在一次回乡祭祖时,站在山坡上爹妈的坟墓前,看着山脚下贫穷的家乡,每天都需要走上几公里才能到学校的孩子,他就像是开窍了一般,突然就找到了人生目标。

从那以后,莫老爷子就从城里搬回家乡,开始为建设家乡不遗余力,两个铁杆兄弟也跟着他来到这里定居。

四十七岁那年,莫老爷子在城里北门桥头捡了个弃婴回去养着,就是莫秋。

一晃十八年过去,如今莫老爷子已经六十有五,将满十八岁的莫秋长得俊秀出众,性格也随了爷爷,阳光开朗。

莫老爷子跟这个孙子,既是爷孙也是忘年交,关系比许多亲爷孙还要好。

也就是两人年岁相差实在太大,老爷子年轻时莫秋还小,好不容易长大了,又得了那坑爹的病,否则莫问铁定就是个带着孙子泡夜店的爷爷。

别看莫问已经六十多岁,可他确实是个有深度,有内涵,有味道的老头,光是看到他,就感觉他浑身上下都是故事。

往那酒吧吧台旁一坐,叫上一杯威士忌,点上一根烟,要不了多久就会有年轻妹子主动凑上前。

爷孙俩心态还算不错,用莫秋的话来说,当初要不是爷爷把他捡回来,他恐怕还在襁褓中就已经挂了,根本没机会看一眼这个世界,如今能多活十八年,已经是赚到。

他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怕爷爷伤心,莫秋努力过好每一天,时刻都保持着乐观开朗的状态,他希望自己能笑着离世,以此减轻爷爷的悲痛。

莫问虽然背着莫秋不知道流了多少泪,但是当着莫秋的面,他始终是那个人老心不老的老庞克。

“阿秋,出门去啊?”

“是啊!出来走走。”

莫秋走在宽敞的水泥路上,遇到的乡亲都会跟他打招呼,他也总是回以微笑。

莫秋的笑容如天上的烈日一般热情,这是他的信念。

笑着活,笑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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