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袭兴致勃勃给大家介绍:“这是毛瑟手枪,自动的,弹匣大,射程远,大家都叫它‘驳壳枪’,漂亮吧?你们再看这个,19oo,萨拉热窝国的斐迪南大公,就是让这种手枪刺杀的,这是比它更胜一筹的1911半自动手枪,这种枪装弹量大,装弹快。”小袭拿在手里,目光黏在这枪上,就好像在看情郎一般,“好看,摸在手上就觉得舒服。”
高良姜看得心惊肉跳,她没摸过枪,但是见识过它的威力。前清的最后几年,北京城里特别的乱,人人自危,高良姜亲眼见到有小偷摸到一富贵公子的边上,伸手要偷东西,被人当做刺客,一枪就崩碎了脑袋。
血流满地,脑浆子都出来了。
“小袭……”
小袭在兴头上,又从包里拖出一支胳膊长的步枪,介绍道:“这个是……”
高良姜目瞪口呆,倒不是为了枪,为藏枪的包。明明那书包只是普通的学生包,只能放两三本书。这么长的枪,怎么放进去的?
小袭还在往外掏,各色各样的长枪短枪摆了一桌子,一个个地作介绍,十分卖力。
重镜皱着眉头,问:“你家老头让你弄这些东西回去干嘛?咱那儿也用不上。”
小袭十分有理:“买回去玩儿。”
枪这东西不是有钱就能买到的,有钱又有人,家里才能弄到一两把,这小妹妹一下子掏出来这么多品种……这是得多有钱有势?给大爷跪了。
见高良姜对着这些枪发呆,小袭拿起一把手枪,递给了她,道:“这是今天的饭钱。”
“哪儿值这么多了,不用不用。”高良姜推辞。
小袭一把将枪塞进了高良姜的手里,道:“高掌柜,如今世道还算太平,再过两年,世道说不定就不太平了,你是个女儿家,拿把枪防身也好。”说罢,连同型号的弹夹和一袋子弹也都塞到了高良姜的手里,态度十分坚决。
“多谢小袭姑娘了。”高良姜高高兴兴把枪收下了,拿在手上摸了又摸,手感真好。沉溺枪中的高良姜转头就忘了刚刚小袭说的那句“女儿家”,她姥爷曾经说过,在她十八岁之前,万不可暴露女儿的身份,可自从她在阴间到被楚王夺走了银麒麟以后,但凡有点法力的,都能瞧出来她是个女的。甚至连眼力老道一点的普通人,也有些怀疑了。
阿藏打了一个哈欠,道:“行了行了,夜已经很深了,您二位再不出去找客栈,就只能去八大胡同找花娘睡了,赶紧走。”
重镜问:“这里不就是客栈吗?”
阿藏一摊手,装作无奈道:“我们店里房间不够。”哈哈哈。
确实不够,楼上一共三件能住人的厢房,高良姜一间,阿藏一间,还有一间是有一个客人十几年前就常年包下来的,当初小蓟在的时候,还是在楼下桌子上铺棉被睡的。
小袭不想走,她立即道:“我跟高家姐姐一起睡。”
“什么高家姐姐?”阿藏下意识问,立刻又回过来,这说的是姜儿。嘿,我忘记姜儿是个姑娘了。
高良姜一记眼刀甩给阿藏,阿藏脖子一缩,含糊道:“随你吧……不过重镜,你得出去找地方住,我们店里住不下你,我也不跟男人睡。”
重镜看向高良姜,轻声道:“你说呢?你也觉得我应该走?”
高良姜觉得这个人的眼睛里很有故事。
“哪儿能啊,就是我不睡,也得给你腾出地方来。”高良姜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