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我说……我不回去上学,我要去卖猪肉!”
孙少芬脸色都变了,尽管她知道自己女儿就不是读书的料,可是她从来没想过自己女儿有朝一日会跟自己说要去卖猪肉!
孙少芬深吸了一口气,稳定住情绪,目光如电,看着自己的女儿,没发现她并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便知道大事不好。
她有些担心地问:“乖女儿,你今天是不是受了什么刺激?”
昨天还跟自己说要考香港大学最好的专业,怎么才过了一天一夜,就变成要去卖猪肉了。
这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天雷滚滚,雷得自己全身焦灼。
赵子彤轻笑道:“没受什么刺激啊,大学要念,猪肉也要卖啊,再说卖猪肉也啥丢人的啊,人家北大毕业的还去卖猪肉呢……”
孙少芬闻言脸色苍白,感觉天旋地转,她咬咬牙,鼓起勇气,强自镇定,迎视一脸自信的女儿,焦急地说道:
“你少糊弄我,我就从来没有听说过北大毕业的去卖猪肉的,再说你一个女孩子,难不成还要去杀猪不成?”
此时的孙少芬脑海里仿佛出现一幅画面:
自己貌美如花的女儿拿着一把锋利的杀猪刀,站在一头嗷嗷叫的大肥猪面前,对着大肥猪的脖子就是一刀。
那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画面,要多渗人就有多渗人……
想到这里,孙少芬不由自主地打了一个寒颤。
杀猪?
卖猪肉还要自己杀猪吗?
那自己岂不就是杀猪西施?
虽然是西施,但是肯定也是最让人看不起的职业。
此时的赵子彤也脑补了一个画面 :
就是周星驰电影《国产凌凌漆》的片段。
特工凌凌漆在卖了十年猪肉之后,终于被国家委以重任,派他去寻找失踪的恐龙化石。
凌凌漆收拾妥当,带着200元活动经费、一本1965年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间谍手册》和一本《社交英语速成大法》、
穿着白色西装、系着花花绿绿的领带来到香港。
组织上在十年之后忽然重新启用凌凌漆,当然并非出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的目的。
而是因为这本就是一个impossible mission,组织上的目的是只准失败、不许成功——这样的任务,当然要找一个最不起眼、最微不足道、
生活在社会最底层、从事着最卑贱职业的人来担当——有什么人还会比一个杀猪的更卑微呢?
凌凌漆去特工总部面见领导,唏嘘不已:“已经十年了,我还以为国家根本把我忘了。”
领导宽慰他说:“怎么会呢?就算是一条内裤、一张卫生纸,都有它的用处。”
凌凌漆折服道:“哇,这个比喻太好了!”
虽然面对李香琴的问询,凌凌漆叼着香烟泰然回答:“我普普通通,我是个杀猪的。”
可别人显然不这么看,另一位领导得知金枪人将凌凌漆派往香港执行任务,拍案而起道:“哼!你疯了是不是,派一个杀猪的去找恐龙?!”
足以可见,杀猪的多么不受人待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