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寻来的吃食递与那乌鸦时,那乌鸦脸色又如昨日一般青白交错变换了一番,嫌恶一推,“你自己吃吧。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我低头看了看那一整碟爬来扭去的蚯蚓,觉得无甚不妥之处,“乌鸦不都是吃虫子的吗?”枉费我将后院整整刨了一遍才找出这几只蚯蚓勉强凑得一盘。
这回乌鸦的脸色更丰富了,赤橙黄绿青蓝紫轮番交替过后,总算开得口来:“你这小妖,谁与你说我是乌鸦的!”
第三章
“你这小妖,谁与你说我是乌鸦的!”
我目瞪口呆看了他半晌,讷讷道:“难不成,难不成是只喜鹊?”
那鸟儿脸色铁青扫了我一眼,便不再搭理我。我私以为这便是默认了。心里盘算,我将他当乌鸦,他将我当妖怪,倒也十分和谐地平衡了。
他长臂舒展,照空一拂站起身来,身上已是多了一件赤金色的锦袍,耀眼夺目堪比初升旭日,我端详一番,觉得他除了眉毛比我浓些,眼尾比我上挑些,鼻子比我挺拔些,身量比我高些,还有就是身上多了个不明之物,倒真真没看出个所谓的“男女之别”别在何处。
“可有泉水?”锐目一扫,最后居高临下停在我的脸上。
“道友且随我来。”纵然这鸟儿脾气不是很好,但是我们做果子的自然不能和一只鸟一般见识,从善如流乃是正道。
我庭中有一方清泉,终年氤氲缭绕,老胡常赞:“桃桃这里倒实是堪比天宫仙境。”虽然我以为老胡未必上过天宫,却对自己这泉池亦是十分满意。
那喜鹊见了清泉,脸色方才好些,伸手一招,手上便多了个白玉耳杯,舀了半杯泉水,品茶一般望闻问切一番方才入口,良久道:“这泉水尚且甘冽,勉强入得口。”
我没仔细听他说些什么,只是看他这样随手一变便可变出这样精美的杯子十分羡艳。我虽懂变换之术,却终需凭借个草啊叶啊什么的,凭空是变不出来的。老胡也不行,长芳主倒是可以的。足见这喜鹊不但是个仙,还是个品阶颇高的仙。委实可叹我当时动作不够迅速,不然趁其昏迷之际取了他的内丹精元,说不定此时我已位列仙班了,如今,偷鸡不成反蚀把米,还得委屈自己伺候于他,
一嗟三叹哪!
忽觉头上有异,抬眼一看却是那喜鹊捏了我的发髻把玩,话说起来,我的发髻就如此好玩吗?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恋物癖”。
“你这小妖,叹的什么气?”
这喜鹊看来记性比老胡还要不如许多,张口闭口唤我小妖。
我兀自坐在泉边,除了鞋袜,将脚泡入泉水之中,沁凉舒爽十分惬意,踢水踢得正是欢畅,却见那喜鹊黑了半边脸,“这泉水是做甚用的?”
我十分纳罕,“泉水自然是洗足沐浴浣衣用的。”
“你!……”那喜鹊脸色又由黑胀红,捂着嘴便开始干呕,半晌后怒气冲天冲我道:“蛮荒小妖,龌龊不堪!”
我不解,方才说“甘冽”的是他,如今说“龌龊”的亦是他,喜鹊真是喜怒无常啊。着实令人不屑。
那喜鹊以手抚额,捏了捏额角,道:“罢了。”继而环视了一下四周,问:“此处可是花界?”
“正是。”
至此,我大体概括得,喜鹊是一种脾气古怪、记性差、恋物、喜怒无常且反应迟钝的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