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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版主网 > 万历十五年 >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公私“阴阳”

第二章 首辅申时行 公私“阴阳”

申时行既然身居首辅,他不能不感到这种局势的危险。文官名义上任职于各部院寺,各有其官方的组织,但是背后又有他们的私人派系。他有一次在给朋友的信内提到这个问题,深深感叹这种公私“阴阳”的区别。可是他有什么办法?他自己还不是依靠张居正的栽培才有今天的地位?申时行不是理想家,他深知人类的弱点不能完全避免,张居正一案已成过去,他现在的任务是要竭诚帮助年轻的皇帝治理国家大事,当务之急是增加文官之间的互相信赖,与其暴露各人的阴,毋宁提倡他们的阳。正因为如此,他被很多人目为放弃理想以妥协为前提的政客。然而还有人比他更为务实,认为所有伦理道德全是空中楼阁,最多也不过是一种理想和一种装饰。对这种看法,申时行也不能同意。理想与装饰究竟不同于虚伪,一个人仍能以此作为去推行他的诚意。

即算本朝推行伦理道德以作为治国的标准,收效不如理想,可是也别无更好的办法。假如没有这些观念和原则,我们政府靠什么而存在?如果放弃“四书”上说的正心诚意,仁民爱物,嫂溺则手援,如何能使两千名京官对事情有一致的看法?又如何能使一万八千名地方官和衷共济,或者无端受罚而仍然歌颂“皇恩浩荡”?我们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教育全国约一百万的读书人,还有什么更好的标准去表彰他们的祖先、寡母、贤妻?个人的私心会随时随地变迁,只有伦理道德永恒不变。古代的圣贤写作“四书”的时候如此,朱熹注解“四书”的时候如此,今日仍然如此。正因为如此,它才可以在经筵上被讲解者发挥,也可以在墓志上被镌刻,以为后人的典范。

这种伦理教育所收到的效果,可以用前面提到的邹元标为例。邹元标在1577年得中进士,时年二十六岁。当时他还没有任何官职,然而根据圣贤的教导,他竟上书指出张居正的不肯丁忧的可耻可恶。这一封奏章使他在午门外受到廷杖,进士的头衔革去,降为士兵,流放于贵州的穷乡僻壤。一去五年,直到1583年冤案昭雪,他才被召回北京,任命为给事中,职司监察,穿上了绣有獬豸的袍服。到任不久,他又上书直接批评万历不能清心寡欲。皇帝用朱笔在奏章上批“知道了”三个字,给他面子,免予追究文句的唐突。然而邹元标不识抬举,过不多久,他二次上书,奏章上的用语更无忌讳,竟说万历扯谎,有过不改,而且引用“欲人勿闻,莫若勿为”的谚语,揭穿皇帝的装腔作势,说他没有人君风度。这就不能不使万历勃然震怒,准备把这个不知感恩的谏官再次廷杖。

一个从七品的下级文官,过去对朝廷的惟一贡献只是检举了张居正,今天居然具有这种道德上的权威,敢于直接指斥皇帝,其凭借者安在?万历的看法是,邹元标和其他诤谏者并非对他尽忠,而是出于自私自利,即所谓“讪君卖直”。这些人把正直当作商品,甚至不惜用诽谤讪议人君的方法作本钱,然后招摇贩卖他正直的声望。

这种看法不无事实上的根据。有些文官熟读诗书,深知百世流芳之说,他们可以找到一个题目,宁可在御前犯不敬之罪,今日受刑,明日名扬史册。这样的做法,说明了忠臣烈士的名誉,确乎是一种高贵的商品。否则,何以有许多人愿意付出这样昂贵的代价,放弃经过千辛万苦挣来的进士出身,继之以血肉甚至生命去追求?

既有这种人物具有这样的看法,则内阁首辅虽然承认现实,却又不能放弃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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