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飞的呼吸声很浅,顾晓晓不侧耳细听时,甚至察觉不到。
天大地大,月光如水,有那么一刹那,顾晓晓仿佛感觉到了世界的尽头。
这世界竟是如此空旷,这人生充满了遇还有坎坷。
但千百年来,在不一样的时空,不一样的土地,不一样肤色不一样的瞳孔的人们,还是在认真的活着。
这就是人生,顾晓晓换了个姿势,眸光在黑暗中熠熠光。
她真切的活着,无论是以谁的身份,活着是一件多么美好的事情。
一切困难和坎坷,一切波折和困苦,只要活着都将被打倒,都将被抛在身后,化为让人感慨唏嘘的记忆。
破庙中的宁静连半个月都没能维持,一日顾晓晓正在练剑时,阿飞色匆忙的冲了进来,顾不上避嫌抓着她的胳膊说:“山下有金钱帮的人,我们收拾一下,快些离开。”
阿飞罕见的慌张和郑重,让顾晓晓也跟着悬起了心,他们匆匆收好了行李,又毁掉了在此生活过的痕迹,奔向了下一个目的地。
一个他们两人也叫不出名字的地方,阿飞一个人时,从不怕死更不怕遭人伏击。敌人越多,越能唤起他心中的凛冽杀意,离他扬名天下又近了一步。
但现在有林仙儿在身边,他一向坚不可摧的自信,突然有了缝隙,就像破掉的铠甲。
阿飞可以保证自己的安危,但林仙儿呢,他们只能逃,阿飞开始痛恨起自己的无能来,心中第一次对一个人产生了如此强烈的杀意。
金钱帮上官金虹,那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为何要对他们下如此命令。
林仙儿怀揣巨额财富,阿飞和林仙儿被金钱帮追捕的消息在江湖上传的沸沸扬扬。
金钱帮对两人势在必得,出巨额悬赏,有人为了和金钱帮搭上关系,主动加入追捕两人的队列中。
形势愈冷峻糟糕,阿飞和林仙儿愈狼狈,他们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短。
江湖,这就是江湖,血染的江湖,当和阿飞一次次冲破众人围堵,当手中剑一次次饮血之后,顾晓晓心目中江湖如同血染过一般。
在逃亡中,在奔跑中,阿飞的剑越来越快,顾晓晓身上的杀气也愈凝重。
兴云庄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狭窄晦暗,终年不见阳光。
在这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头卖着粗陋的小菜和酒,后面则是三五简简陋的客房,平时多一些布衣之流在此歇脚。
店主人在这里待了很多年,年纪大一些的人尚记得他来了大约有二三十年了,那些十几岁的年轻人们印象中,从他们出生开始,那个侏儒孙驼子就在这里呆着了。
他是那么的卑微,卑微的鲜少有人注意到他,也很少有人来寻他的晦气。又或许有人曾找过他麻烦,只是结局不容乐观,所以没人知道而已。
挣扎在底层的老百姓,努力活着都是一种运气。
谁也不知道,小店里,一个穿着破旧容颜憔悴的****买醉的中年人,就是名镇江湖的小李探花李寻欢。
(小李要出来了,诗音还会远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