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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玛当然是科学家。”对于17号的问题,乐平稍稍意外了一下,不过立刻就明白过来——对于熟悉布尔玛的人而言,布尔玛的“科学家”“发明家”属性毋庸置疑,可是对于不熟悉布尔玛的人来说,这就有些出人意料了。
注意这里说的是“熟悉”,光是认识还不行,比如格罗博士本人认识布尔玛(见原著348章),但是他对布尔玛的印象估计也只是“胶囊公司总裁的女儿”,而没有视之为一个同行。
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布尔玛在发明领域的成就不大,名声不显。
布尔玛的成就确实很大,龙珠雷达堪称《龙珠》世界中,除了七龙珠之外最重要的道具,而两种变身手表——第一种是可以让身体变小,后来送给龟仙人,再后来不知所踪,第二种则是悟饭用来变身赛亚蒙面超人的那个)和时光机,随便哪一个都是想人之不敢想,堪称颠覆性的产品。可以说,这些发明中无论哪一项,都足以让布尔玛置身顶尖科学家,发明家的行列。
不过……
这些发明虽然了不起,但是这些东西却基本都是唯一品,且都是自用品,换言之,除了实际使用的几个朋友,外界并不知道布尔玛在科技发明上有这么高的成就——曾经,接触过龙珠雷达的红缎带军团是有可能知道布尔玛成就的,结果好死不死的,蓝将军却判断雷达是龟仙人发明的。
17号的资料不用说肯定都是从红缎带军团那里来的,对于布尔玛的认识,估计也就停留在“胶囊公司总裁”“布里夫博士女儿”“乐平的女朋友”这三项上了。
想明白了这些以后,乐平就想要为女朋友正名——不过一转念,又把这个念头压下去了。
刚刚17号的语气有些不对头,似乎透露着担忧,这可不是闹着玩的,万一他视布尔玛为威胁,要去把这个威胁消灭掉,可没有人挡得住。
什么,你说避开?避开是没问题,事情真要是到了那一步,乐平绝对会跟特兰克斯护着布尔玛离开,可是人好避,那么庞大的实验室,实验室里那些宝贵的仪器又该怎么办?
咦?等一下……想到这里乐平忽然发现,其实现在就应该做准备了,以防万一也好……
好吧,搬迁的事回头再说,现在要做的是……
“啊,是啊,她算是个科学家——不过很不成功,更没有什么成就,否则格罗博士一早就解决掉她了。”
17号愣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他对乐平的话自然是抱怀疑态度的,不过红缎带军团遗留的资料库,以及格罗博士的不作为让他相信,那个名叫布尔玛的女人,确实不是威胁——当初也正是因为这个判断,他们在攻击吸毒的时候,才没有杀死布尔玛。
于是17号放开对那个“无关紧要”的女人的关注,转而把注意力转到了面前这个男人身上:“那么,你今天来这里,是想要干什么——不会是想说要阻止我们,或者说打败我们之类的蠢话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