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似乎不需要等入夜,就有不怕死的人来了。
十多个小青年,穿着拉风的皮衣,理着夸张的发型,戴着墨镜和霹雳手套,开着大马力摩托,双人一骑,轰隆隆隆来到公园里,把正迷糊的乐平吵醒过来。
“这些没有公德的家伙……”乐平腰上一用力,在长椅上坐了起来。打量了一下一班人,“原来是城市暴走族啊,哎……迷失的青年们,为什么不趁着青春年少,做一些有意义的事呢?”
几个小家伙把摩托在草坪里横七竖八地一停,摊开塑料布,从摩托上拿下来啤酒,烧鸡,还有卡拉ok,貌似是想要开一个露天派对。
别的东西也就算了,现在拿着烧鸡和啤酒在乐平面前晃,这实在是很要命,不知不觉间,嘴角都流口水了。
“诶,你们看那个人。”暴走族阿甲注意到乐平看着这边流口水,招呼同伴。
乐平现在胡子拉碴,面容有些憔悴,衣服也很单薄很脏,十足一个流浪汉的形象。这也就罢了,暴走族对流浪汉一般是采取无视态度,麻烦的是他还看着那些人的食物流口水(话说你也太没出息了吧^_^)。
“大叔(乐平倒也不至于就成为大叔,不过现在的样子很显老),看你的样子,是不是想吃啊。”阿甲说着话,撕下一个鸡腿,举起来朝着乐平晃了晃,然后很夸张地塞到了嘴里,狠狠地咬了一口。
“这帮臭小子!”乐平背过身去,不再理会这些半大小子。
可惜,暴走族这样的人,你一旦惹到他们,用一般的办法就很难摆脱了——而且你永远不知道会在什么时候惹上他们,为什么会惹上他们。
就像现在,乐平认为不理他们就没事了,但是一帮人却主动靠了过来(作死^-^)。
“大叔,看你的样子,很有些落魄啊,”阿乙晃着手里的烧鸡,“想吃是吧,想吃的话,可以求求我们啊,也许我们大发善心也说不定。”
话刚说完,一帮人大笑起来——也不知道他们到底笑什么。
乐平:“……”
他当然不至于跟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伙子一般见识。至于说教什么的,自己眼下这个样子,说教起来完全没有说服力。
“大叔啊,不单有烧鸡,还有啤酒哦,而且,我们还带了薯条和可乐,你真的不想吃吗?”阿丙上前作死。然后他的一班同伴又笑起来——浑然不知死之将至。
乐平心里犯嘀咕:该不会我不理他们,他们就会一直这样缠着我吧?
“大叔,你这样很不礼貌啊,”阿甲恼了,“难得我们好心,请你吃东西,你怎么都不吱一声的?你这个样子,未免太傲慢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