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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我心中的佛

诗是我心中的佛

我的诗是伸向远方的触须。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可以说不属于日常生活范围的事物才能唤起我的激情。不要责怪我对身边的环境熟视无睹,那是因为:远方离我最近。

“你为什么喜欢诗?”“因为我热爱自由,尤其是心灵的自由。某种程度上诗在我眼中成了精自由的象征。”诗是没有边疆的,或者说,诗不断地迎来了新的边疆。它仿佛有无限的疆土可供开拓。每一代诗人、每一种流派都是新的拓荒者。由于有着足够回旋的战略空间,仅就新时期以来,与校旱、散文等文体相比,诗所进行的探索(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以及取得的成就,无疑是最大的,而且还有更为深远的前景。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相对于浪迹天涯的诗人,目前这个时代的校旱家、散文家,早就不属于游牧民族了,他们保守地异化成了农耕民族,过着鸡犬之声相闻的平庸生活。诗人啊诗人,却从未感到日暮途穷。

他梦想写一部长诗,由无数的短诗组成。就像打一副牌,摸到手中的每一张,都可以独立存在,都是王牌。他翻来覆去洗这副牌,每洗一遍,整体的结构和秩序就发生变化——形成一部新的长诗。所以他写出的不仅是许多短诗,还可以分别排列组合,构成许多长诗。他写这部千变万化的长诗,以短诗作为建筑材料;他不是巨匠,可他比那些野心勃勃的巨匠更显得得心应手、游刃有余。他甚至不需要规划、不需要蓝图,就步步为营地实现了梦中的建筑物。

这就是我们的诗歌:内心的道德律已经崩溃,而头顶的星空依旧井然有序,它几乎不再需要任何参照物。所以我怎能不尽快地忘掉自己以及同类,投身于对纯客观的世界和赞颂之中?甚至可以说,只有如此才有望找回那个迷失了的自我。“写什么?”“就写这个!”“怎么写?”“就这么写——星光啊星光,照亮了失明的人们……”

什么叫做灵感?灵感就是诗附体。你的天灵盖无形中像天文台一样打开,缓缓地伸出一杆高清晰度的望远镜,你想像的事物确实存在,只不过由于它无限地远,别人看不见。他们只能看见呈现在你诗中的投影。而你对这一切守口如瓶,从不炫耀自己如有助的视力。

你有圣经,他或她有古兰经或佛经,我有什么呢?我有更为古老的诗经。等于什么都有了。还有谁敢嘲笑我是一个未开化的野蛮人?在复杂中,我认识到你们的单一。你敬畏上帝,他皈依真主,她崇拜偶像,我呢,用想像来塑造自己的诗。诗是位千面女郎(有人把她叫作缪斯),每个人都能看到她不同的一面。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我很庆幸自己找到了诸中惟一的女性。但是她跟所有的都是亲戚。所以,你们最好不要把我视为异教徒。她是宽容的,因为她只想垄断美,除此之外别无所求。

想像一番吧:这是你在人世的最后一首诗。或许就能把它写得更好些。你严肃得像在构思自己的墓志铭。不仅把自己当作一位活着的死者,还兼而想像出那些从你坟前走过的读者。该说点什么?挽留祝蝴们匆忙的脚步并使他们在一瞬间记住你。

画地为牢,你给自己判了无期徒刑,接受时光的磨砺。戴着最沉重的镣铐,寸步难移,只有挥舞的手臂,在奋笔疾书。哦,那是你的树枝在空中写诗。闪电被你紧紧地抓住!太烫手了,只好又松开……胡杨啊胡杨,比别的诗人更有耐心:用一千年倾听,用一千年歌唱,剩下的一千年,则完全用来沉默。沉默,其实是它歌声的余音。不如此则无法彻底地掏空自己。

诗人也在寻找主观印象与客观世界的偏差。偏离得越远,越容易营造出另一个似是而非的世界。他应该有造物主的雄心,而不仅仅是一位写生者。最大的快乐就是:能够亲自为笔下的事物逐一命名。不要嘲笑诗人自我燃烧的激情:他必须保持某种冲劲儿(最好以加速度),才能挣脱来自身后的万有引力。他无意于进入历史,而是要改写历史——使历史获得新的版本。还有比这更伟大的创意吗?

在古代,妓女与嫖客都会写诗,连色情常葫都构成诗坛的一部分。诗写得最好的妓女是薛涛(好像在四川有一口以她命名的井)。诗写得最好的嫖客是柳永。虽然他们都属于青春写作。但在当时,却比李白与李清照流行(更别提杜甫了)。大多数诗人都是吃青春饭的。也有吃软饭的,吃大款与高官的软饭……这是一部被遮蔽了的诗歌史。哪里有纯文学哟?纯文学从来就养活不了自己。

大家都在讨论新人类乃至新新人类,我想出了一个更新的概念:诗人类。人类中的诗人,本身是否就该独立成一个种类,或一种类型?他们与别人多么不一样啊。甚至他们彼此,也不一样。恐怕上帝造人时,诗人就是另类。不是精品,也不是次品,更不是废品——诗人无法代表全人类,只能代表他们自己。可如果全人类中缺少了诗人,该多么单调啊。他们是先锋、叛逆或落伍者,索性全部打入另册吧,让这些与众不同者自成体系。这种分裂还将无限地持续下去。一位真正的诗人会说:即使诗人类是人类中的另类,我也要努力成为另类中的另类。

离物质近了,也就离精远了。离现实近了,也就离历史远了。离生活近了,也就离诗远了。离别人近了,也就离自己远了……我必须在两者之间拉手风琴,忽远忽近,若即若离。这样才能演奏出瞬息万变而又万变不离其宗的旋律。不断地给自身制造新鲜感,也就等于给读者制造秘感。

诗不是时尚,不是流行色。我想具有原创性的作品在它所诞生的那个环境里肯定是“不合时宜”的。具有独立性的作者更是如此。他甚至会反其道而行之。因为流行的常常是速朽的。至少,是廉价的。我不是时装设计师,顶多算业余的小裁缝:整天关在家里为自己量身订做一套不可能穿出门去、更无法大批量生产的装异服。它可以是超前的,也可以是落伍的。

时间是最大的考验:越是初读之际让人惊艳的作品,越容易产生审美疲劳。尤其当一位诗人不断地重复自己的聪明,他就再没有权利为之而感到得意。需要我举个当代的例子吗?譬如藏棣先生的诗。哦,请原谅!再美的东西也是经不起复制的。假如全世界的女人都长得像蒙娜丽莎,我会讨厌达*芬的。

从那一天开始,我要求自己的诗:不再写小儿科,要写就写大百科。这或许就是所谓青春期写作与中年写作的分野。狭隘的心胸像手风琴一样被拉开了。并且,再也不会合拢……

诗人的写作伴随着某种戏剧性。哪怕他演的永远是独角戏,但他可以想象出有限的对手和无限的观众。第一幕,一尊塑像开始活动筋骨,做起热身运动:他拿起了笔……

他表面上是理想主义者,其实是不折不扣的批判现实主义者。没有别的办法,一位诗人,手无寸铁,只能用自己的理想来批判别人的现实。他的所有浪漫与激情,都来自于对现实的不满。

诗是我心中的佛。我愿意为它而施舍,也愿意为它而托钵行乞。当然,对于另一些人,佛是他心中的诗。可以把诗意理解为一种宗教,也可以把宗教理解为一种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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