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仙很无辜:陛下,你没听说过入乡随俗么。
对于赵萱身上那件浅蓝色的短袖体恤,始皇陛下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他垂着头,脸色阴沉沉的,把笔记本翻开,修长的手指勾起桌上的铅笔,如千年前进学那般,满脸严肃地准备写字。
没错,就是准备写字。
始皇陛下好学,这不,他已经不满现下只堪堪如幼儿识字的境地。
嬴政两指勾着铅笔,目光如炬,铅笔在他手上转动,试了好几种方式,依旧觉得握得非常不协调。
他目光紧沉,腕肘用力,五指握笔,让笔与纸形成垂直之态,瞬间就进入握毛笔的状态。
嬴政满意地微微点头,这才是握笔的正确方式…
可,始皇陛下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毛笔尖儿软,可以随着腕肘的灵活转动而带出字体风格,但是铅笔笔心硬,任它腕肘怎么转,都转不出一个像样的字来。
嬴政盯着写得歪歪扭扭的字,不满地紧夹眉头。
他垂着眼,静静看了一会儿,随即又极为认真地开始下笔。
赵萱看完一页杂志,翻书时,下意识地抬头看了眼身边的嬴政。
就一眼,赵大仙就忍不住笑了。
当然,她笑得很隐晦,正在与笔奋斗的嬴政自然是没查觉到。
赵萱把杂志放到桌上,起身,站到嬴政身后。
“这是铅笔,不能用挥毫的姿态来握它!”
说着,她微微弯下腰身,白嫩的玉掌覆盖上嬴政微微冰凉的大手之上,纠正他骨节分明的手指。
双手碰触,嬴政不适地轻动额头,手掌微微用力,待弄明她的意思后,紧绷的手腕这才轻轻松下。
他坐在椅子上,略显僵硬地挺了挺背。
两人身体紧靠,赵萱气若幽兰,身上带了丝若隐若现的清淡香气,嬴政愣片刻,紧接着一缕温热从她莹白柔软的手心传到他指尖之上。
嬴政微感不适,眼角余光扫过,只见身侧之人眉眼弯弯,肌肤若雪,微勾起的唇角带着一缕让人舒心的浅浅笑容,他眸子微沉,抽回落在她脸上的目光。最后,眼观鼻,鼻观心,双眸注视着手上的铅笔。
“对,这就是样握,现在的笔,其实写起字来很方便,只要撑握住握笔的姿势就行,你被当年挥毫的习惯影响,多练练,就熟络了!”
说话间,淡淡的清香吐在他耳旁,耳后几丝长发微微颤动,挠的嬴政耳垂发痒。
嬴政微微侧头,躲开耳边浅浅呼吸,淡淡的“嗯”了一声。
赵萱纠正好他握笔的手,握着他的手在纸上游走,一笔一画下去,“大秦”二字,就写成了。
写完两个字,赵萱直起了身,微微一笑,又坐回去,继续看杂志打发时间。
嬴政就是嬴政,在赵萱纠正错误的握笔方式后,哪怕五指握笔法已深入骨髓,也能当即就扭转过来。
再提笔时,写出来的字体风格自成一派。
两人一人写字,一人看书,店铺里静谧,却又带着丝丝温馨。
直至傍晚时分,金大多从棺材里爬起来,接手看店任务,才打破一室清净。
赵萱看了看天色,起身,活动了一下腰身,就进了院子里,准备去给赵宇做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