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李正熙笑着耸耸肩,“在美国等地喝葡萄酒比较多,在韩国的话,我喜欢喝米酒,那种特别酿造的,在全国去找,味道不同,就如眼前的葡萄酒,有浓有淡,也有各种不同的肉香,果香,花香之类的夹杂在其中!”
“我也喝过米酒,相对来说,你好像更喜欢米酒!”斯科特笑道,“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如果眼前放着米酒和葡萄酒,你应该会选前者!”
“呃,这个我不太赞成,”李正熙笑道:“要看场合,甚至是心情,还有吃什么东西之类的!”
斯科特笑了笑,“你好像对酒蛮了解的!”
李正熙耸耸肩,“既然买下了酒庄,就必须有些了解,那和喜不喜欢酒没多大关系!”
“但不是应该会很喜欢酒才会买酒庄么?”斯科特打趣道。
“呃,我不一样,”李正熙耸耸肩,狡黠的笑笑,斯科特倒是也不再问,而是说道:“这次的演唱会很棒,完全可以说是最棒的,不过,我可否这么认为,你其实是在偷懒,你直接把录音室录专辑的时间给省掉了!”
“有一点,”李正熙呵呵笑了起来,“没有歌手那么做,是因为大家觉得陌生的歌曲,很难以引起现场歌迷的共鸣,产生良好的化学反应,但我不太一样,我觉得新歌反而会因为陌生而产生特别的效果!”
“你真的太厉害了,”斯科特由衷的赞叹道:“大家一直在讨论你的演唱水准再度突然飙升的事情,觉得你的情感丰富到了极致,声线的感染力也增强了,这其中有什么秘诀吗?”
“多做练习,”李正熙笑着一摊手,“这就是秘诀,这也是一个歌手最基本的要素,你如果想要更好的效果,就得一遍遍的去听你自己唱的,跟人沟通哪里还有问题等等。”
“对于外界说的,你现在真正的开创了一个时代,不管是猫王,迈克尔杰克逊,还是其他人,都不如你,你怎么看?”
“我觉得不同时代的歌唱者,都有其优秀的一面,做简单的比较其实是不那么公平的,甚至有些人根本就不知道猫王的魅力,因为时代的变迁,文化环境的变化,大家所喜爱的已经不一样了。
搞不好我回到五六十年代,我也不会受到欢迎!”
“这我不太赞成,”斯科特很认真的说道:“说些不敬的话,猫王是因为开创了新的风格,还是因为当时正处于性*压抑的时代,而迈克尔杰克逊和猫王类似,他们都是凭借着独特的风格而风靡一时,但你不一样,你没有特别的开创什么,可是,你的演唱技巧,你的情感让你俘获了所有人的心。
那真的是艺术了,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歌唱,那里面包含着人生的哲理,生活的喜怒哀乐,所有人都能够听得出来,感动,然后沉迷!”
斯科特可以说是几乎每一场演唱会都参加了的,所以,此刻的他,显得有些激动,他是真的完全被李正熙所折服了。
就像是《滚石》杂志里,无数的同僚对他羡慕嫉妒恨一样,他自己也觉得太幸运,居然能够听李正熙那么多场的演唱会。
问题是,每一场都是一个独特而让人沉迷的夜晚,太过美好,也让人难以自拔。
“你的伟大就在于此,你或许是个天才,但对于音乐来说,最本质的东西不是技巧,而是最简单有最困难的情感,你却很轻松的做到了!”
李正熙笑了笑,魔音当然最具有感染力,能够让人发疯。
这时,斯科特又让李正熙站在葡萄架下,给他拍了好几张很帅,很酷的生活照,这些,将会选择很优秀的刊登在杂志上。
这可是特刊,需要的材料要极其的丰富。
“你自己对音乐最本质的看法是什么?”斯科特又问道。
“啊,这个啊,”李正熙稍稍愣了一下,随即笑道:“你这个问题是打算逼我说出来,我自己很厉害的话么?”
在和斯科特一同响起的笑声中,接道:“呃,怎么说呢,歌曲最动人的确实是情感的感染力,我们每一个歌者,要做的就是把这种情感传递给大家,让大家享受和体会生活中的喜怒哀乐,那,才是音乐的真正意义。
它是一种娱乐的享受,也是一种用于教导人的艺术!”(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