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刑法课32(授权代发)
原作者:rescue大学<b>刑法</b>课(三十二)干,我早就知道会有这幺一天的到来,虽然陈湘宜老师没有强迫过女生破处,但许晋嘉是被她妹妹陈香仪假借代课之名破处的,还有我、柯俊毅、汤智伟等等数不清的男同学都是直接或间接被她夺走童贞,真的要告的话早就不知道排到哪里去了。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虽然我看以上这些人都颇乐在其中,不过要是突然有同学父母亲想敲诈老师一笔,跑去告她也不是不可能,现在果然检警单位有人主动介入了!幸好我已经想过要是真的有这幺一天到来我该怎幺办,看着眼前这个刚刚我还想染指于她的中年美妇,我用彷彿『搞笑漫画日和』中『兔美』的超强力眼给柯俊毅暗示,然后也不等他有没有看懂,我就冲了上前打断赖x洁的陈述:老师,我们刚刚不是上课上得好好的吗?人家听不懂您在说什幺啦。
然后我就主动双手大力往她裸露的美规d罩杯用力抓了下去,她恢复了警察的身分,当然不能再像刚刚那幺恣意地让学生在她身上遂行兽慾,果然双手丢下警察手册和证件,护住胸口的嫩乳,一脸不敢置信地瞧着我,她不相信竟然有人敢这样袭警。
双手一触及赖x洁柔软的嫩乳,她也马上双手往下抗拒我的袭胸,我改变目标反而抓住她的手腕,一扭、一拖,把她纤瘦的身子往前一拉,重重地摔在刚刚她俯卧的那张课桌上,然后一边扭曲着脸孔用眼告诉柯俊毅快上,一边焦急地用眼叫陈湘宜老师快逃。
柯俊毅,你刚刚边肛交边讲解共犯章节的示範还没结束啊,还不继续?我压住赖x洁的上半身,嘴里装傻完后,一边趁着她看不见我的嘴型,努力地叫柯俊毅快上。
柯俊毅知道我在装傻要争取陈老师逃走的机会,但他也知道,接下来他做出的每个动作,即使他不知道犯哪个法条,一样要负起刑责,这在之前老师上课谈起『罪责』时就说过了;他现在协助嫌疑犯逃走的行为一旦做下去,可不是假装不知道犯哪条法令就可以呼拢过去的!刑法162条第一项:纵放依法逮捕拘禁之人或便利其脱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他要顾及自己往后的人生,即使不配合,我也不会怪他,但是他现在考虑的不是他自己,竟然是姚雨葳的感受,他把眼往姚雨葳投射了过去!天啊,别放闪了,快上啊,最好干到赖x洁屁眼开花、动弹不得、行动不便一边跑一边喷屎,追不到陈老师啊!看到姚雨葳热切且坚定的眼,柯俊毅不愧是我最正义的好伙伴,一看到姚雨葳点头,柯柯毅真的毫不怜香惜玉,双手把赖x洁两片白嫩的臀肉往旁一拨,让菊花绽放到最大,就挺起还未变软的阴茎往赖x洁屁眼捅了下去!柯柯毅,你想要帮助我,也知道要帮助我的构成要件内容─就是协助疑犯陈湘宜脱逃,恭喜你,你变成我的帮助犯了!喂喂喂!你在干…啊!赖x洁才刚发出抗议声,肛门就吃痛被打断了,我怕她再出声的话我装傻的行为就难以辩解,赶紧右手同时抓住她的双手,左手则硬挤进她俯卧的上半身下,游移在她的一双乳头间,抚弄着她,希望双重刺激让她爽到开不了口,无法再表明她是警察。
就在这短短几秒钟不到,与我默契十足的柯柯毅竟然真的趁着赖x洁不及反应,还被我用全身吃奶的力压在桌上的瞬间,就真的去捅了警花赖x洁的菊花。
我鬆了一口气似地看着陈湘宜老师,用眼示意她快逃;我不能开口,我一开口就证明我刚刚都在装傻。
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我只要让检察官举不出我明知在协助人犯脱逃的证据,根据刑事诉讼的基本精─无罪推定,我不被定罪的机率还不小!我看着呆若木鸡的陈湘宜老师,天啊,还不跑妳在干嘛啊?趁着柯柯毅在努力肛爆赖x洁的时候快逃啊,他至少可以为妳争取5到10分钟的时间!喔,不行了…柯柯毅满意地喘着气,干你妈的你不要在这个时候给我早洩啊!结果我压制赖x洁让柯俊毅肛交到射精还不到1分钟的时间,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协助脱逃罪,还是强制性交罪的帮助犯了,我压制这个警察大婶可不是为了让你肛交射精而已耶!柯俊毅本来紧紧抱住赖x洁屁股的双手,随着他的喷发而顺着赖x洁的嫩滑皮肤一路沿着大腿的诱人曲线滑下,最后他自顾自地瘫坐在地上喘着气,胯下的阴茎也已经射完精没有杀伤力,缩成一团过期的豆皮寿司,额头上发着抖冒着大汗,脸上却露出满足的笑容。
干您老师!我在心中臭骂起柯柯毅的没用(柯柯毅:阿我不是干了)!才一分多钟,陈老师都还没反应过来,不知道我在争取她逃亡的时间。
看来我得自己上了!赖老师,您好美,您看我的阴茎已经硬到不行了,其实我完全不在意龟头沾到许晋嘉精液什幺的,能和老师一亲芳泽我深感荣幸,我们一起来示範共犯的精髓吧!讲完我又往教室外努着嘴,示意要陈老师逃走,但是她一脸慌张与惊讶,嘴巴愈张愈大。
靠,我不能再等了!于是我双手分别抓住赖x洁双手180度一扭,本来俯卧在课桌上的赖x洁就变成仰躺在桌上,不等她出声抗议,我便移动到她双腿之间,双手扶住她触感滑嫩的大腿,便把她一双美腿分开到最大,然后挺起胯下15公分的凶器,便往那执法人员的性感褐色鲍鱼捅去。
哈哈,再加一条强制性交的故意作为既遂犯,都不知道是我关比较久还是陈湘宜老师关比较久了!天啊,赖x洁也太紧了,虽然有她的淫水和许晋嘉残余的精液润滑,抽插起来还是相当费力,不输给我插过的少女阴道,苏蓓君或陈香仪的蜜穴也不过如此!但我不会拿它跟陈老师比较的,陈老师的小穴是无可比拟的!我一边狠狠干着这个卧底警花,一边用嘴型示意陈湘宜老师快逃,也不知道她是怎样,185的智商竟然在这时候发挥不了作用,只是呆呆看着我焦急地干着别的女人!喂喂,你…呃、呃、啊、啊…赖x洁好像又想说些什幺,但我胯下高频率的抽插打断了她的声明,我更冒着被正当防卫咬断舌头的危险,把舌头伸进她的嘴里与她舌吻根绝后患,怪的是,这卧底警察一点反抗也没有,竟然顺势就跟我舌头紧紧缠绕,上面的嘴交换着两人的唾液,下面的嘴则交换着两人淫秽的体液。
我愈是焦急,交感经的作用便愈凌驾于副交感经之上,加上现在阴茎在小穴里被吞吞吐吐,那个小穴却是禁忌的小穴,是一个警察人员执法中圣洁不可侵犯的小穴;我竟然不顾她的意愿,以强制力压倒她之后,就恣意地让我粗大的龟头在她体内抽插,每一下还刻意地直插花心,要让她下体感到撕裂般的痛楚,难以行动。
最惨的就是我心爱的陈老师竟然呆若木鸡没有反应,而这中年美女的小穴又那幺紧窄温暖,跟她刚刚突然表明自己是警察带给我的震惊与绝望呈现无比的反差,于是我插了一分多钟,也无法克制射精的冲动,把我的精液喷进这执法中的警花潮湿的阴道中。
柯柯毅,对不起,我错怪你了,这骚娘们的肉体不但光滑可人,身上的每一个洞更是诱人可餐,你会早洩我一点都不怪你。
陈老师本来是张大嘴巴,一脸不可置信地瞧着我,然后嘴巴张开的幅度愈来愈小,最后竟然变成一弯娇笑,她遮着笑到合不拢的嘴巴走到我身边,拍了拍激动到无以复加的我:好了,不用了。
什幺啊,您要投案吗?不要轻易放弃啊,自从连续犯废除后,一罪一罚,您到现在至少犯过几十件类似强制性交或公然猥亵的案件,真的算起来,关到内湖、南港有便利商店开张,您都还没被放出来呢,不跑不行啊!我用力把耻骨紧密顶着赖x洁的阴部,我知道已经射完精的软弱老二对她已经没有杀伤力,却还是徒劳无功地想要多争取一点时间,至少让精液灌满她的子宫,让她难以行动,边追逐陈老师精液还一直滴下来干扰她的奔跑好像也不错。
不过她真的太紧了,我刚射完精的老二一点时间也没多待,就乖乖地从她穴口滑出,伴随着大量的白浊液体,从她小穴一路流到桌上再滴到地板,形成一个小小的精液瀑布。
赖x洁原本精光四射的眼现在笼上一阵迷濛,她无法想像怎幺会突然就被两个刚满18岁的学生在她身上发洩出年轻的欲望。
他们不管她执法人员的身分,就这样大胆地当众强制性交她─班上本来就有40几位学生不说,教室前后门还挤满旁听的人潮。
而她代表公权力执法,竟然这样被糟蹋亵玩,两穴都被中出,体内灌满了白浊的精液,就像晴天被乌云笼罩一般地亵渎。
但是她却又感到无比的快感,热辣辣的肛门也好,被滚烫阴茎刺入并射精的阴道也好,都再三回味那些年轻肉体带给她的充实感。
陈湘宜似乎也受到这淫靡的画面感染,呼吸变得粗重,走了过来,看了我刚射完精的娇羞阴茎一眼,便用力地扳开我压制住赖x洁的手,感到很抱歉地揉揉赖x洁被我捏紧到几乎瘀血的部份,然后说:赖老师,对不起。
什幺老师,她是警察啊,到底是老师还是警察,您搞得我好乱啊!只见赖x洁仰起了身子,站了起来,抚摸着被我弄痛的手腕,抖着嫩乳,稍微皱着眉头,任由精液持续从她前后两穴涌出,同时往地上滴着,并没有要对我或陈老师不利的举动。
我们先釐清一件事,刚刚是她主动叫我以口交的方式去强制性交李逸平,如果我真的做了,她是不是教唆犯?如果我没做,她是不是教唆犯?蛤蛤蛤?三小三小三小?好,我先冷静下来想想,她是卧底警员,如果陈老师真的来帮我口交,我会很感激她,但是我还是被强制性交了,所以是她害的,她当然是教唆犯,害我无缘无故被口交。
但是事实上陈老师还没帮我口交,她就自爆是警察,所以本来会被口交的情况被中断了,何况她本来的目的就是要蒐集老师不当上课的证据,身为人民保母,她应该没那幺有兴致等到我真的被口交。
唉,要罚她吗?刚刚赖x洁老师示範的就是学理上称为陷害教唆的状况,是警察常用来办案的一种方式;例如在聊天室主动表明自己是援交妹,等到对方提出援交要求再以『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第22条或第29条来陷人入罪─22条:与未满十六岁之人为性交易者,依<b>刑法</b>之规定处罚之。
十八岁以上之人与十六岁以上未满十八岁之人为性交易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币十万元以下罚金。
29条:以广告物、出版品、广播、电视、电子讯号、电脑网路或其他媒体,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诱、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为性交易之讯息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老师帮你们简单整理一下,也就是说<b>刑法</b>规定与16岁以下青少年性交要处罚(注),但不代表与16岁以上人性交就没事,重点是在于性交易,如果没有金钱上的对价关係,满16岁就可以性交了,至于民法上有没有构成侵犯亲权,或者<b>刑法</b>上的和诱、略诱罪,那是另一个问题,总之,不要害人家离家出走或性交易的话,性行为对象满16岁是无罪的。
大家认为赖x洁教唆老师去强制口交小平,要处罚的举手。
全班大概有3分之1的人举起手来。
什幺,那是认为不需要罚的人比较多啰?认为不用处罚的举手。
竟然也是大约3分之1的同学举手,原来有3分之1的同学是没有主见或投废票、或根本不想理老师的。
你们投票的结果就说明了以往学界的状态。
老师微笑着点了点头,似乎在称许我们班是孺子可教也,刚好常态分布。
陷害教唆的处理方式,通说是不可罚,因为警方身为幕后的诱使者,并没有要攻击法益的意思,警方是执法者耶,怎幺可能真的希望大家来援交,正如赖x洁刚刚也绝对不是希望我真的口交小平一样。
嗯嗯,这样说我完全可以接受,也就是教唆行为除了引起正犯为不法行为的决意,还必须有让正犯实现构成要件的双重故意。
可是学者传统的多数看法,是认为必须处罚哟。
其中一个主要的原因是,行为人出于陷害他人之动机而教唆,恶性更深,更有处罚之必要!不过我们之前讲过,现行<b>刑法</b>的思潮已经不在于处罚恶性,所以这个说法自然就落伍了。
不过接下来这个原因,我想是主张不可罚说无法反驳的。
本来是剑拔弩张的气氛,随着柯俊毅肛交完射精,我也内射赖x洁后,陈湘宜老师自顾自地上了几分钟的课,赖x洁也垂手裸着双乳站在一旁听课,老师被移送法办的危机似乎解除了?这到底是怎幺回事,该不会因为我和柯俊毅插她插得够爽,她就放过陈湘宜老师了吧?说完陈老师竟然原地做起了伸展操,把手脚活动了一下,接着左右扭动着腰肢,等到她热身完毕,她竟然就饿虎扑羊似地夸张地往我扑了过来,一把抓起我已经疲软挂在胯下的老二!陈老师俐落地把我包皮褪下,还没开始舔就直接含进嘴里,等到我的阴茎整团进入她的口腔,她才在嘴巴里灵活地运用舌头环绕我刚射完精的龟头,舔弄得啧啧作响。
靠背,现在没心情啦,何况刚刚才内射赖x洁,鸡鸡髒就算了,妳看不是还软趴趴的~~~吗!干,话才刚讲完,眼里看见因为吸吮我的阴茎而清丽脸孔扭曲变形的陈湘宜老师,双颊凹陷变形不说,还一直发出阴茎搅和唾液的水声;后方远一点,则是刚刚才被肛交并在直肠内射精,接着马上又被我阴道内射的卧底警花赖x洁,裸露着上半身拿着面纸在擦拭肛门和阴道内还没流乾净的精液,这幺淫秽的画面跟刚刚心理慌张不已的反差,瞬间就让我鸡鸡又变硬了。
陈老师不断吸啜着我的阴茎,却又由下往上像个僕人似地仰望着我,水汪汪的大眼睛与我眼交会,却没有闪避,不时还主动运用起深喉咙技巧,让口腔到喉咙呈现一直线以将我整支15公分的阴茎容纳,让我插到她最柔软的深处。
干,这不是陈老师啊!该不会是今天赖x洁一直展现熟女的体贴让她自惭形秽,她才开始认真思索怎幺取悦男性?不过没练习过是无法驾驭这种技巧的,果不其然,我的龟头才刚进入老师上半身最柔软的地方,她又急着把我龟头像呕吐般呕了出来,眼睛都呛出了泪水,但还是不忘把我阴茎握在小手里套弄。
直到她可以出声,她一边握着我的阴茎一边蹲着大声道:如果赖x洁真的只是办案需要的陷害教唆,并不想要小平的性自主被侵犯,那她就必须在我强制性交既遂前阻止我的行为,但赖老师有吗?没有。
她对犯罪到底会不会进入既遂或仅止于未遂并没有百分之百的支配关係,所以以往的多数学说认为陷害教唆可罚,是因为教唆者不能确定主行为人会不会既遂。
靠北,妳刚刚这样突然扑过来,鬼才来得及阻止妳啦,不过这确实是最牢不可破的立论,所以现在警察职权行使法第3条第三项已经明定:警察行使职权,不得以引诱、教唆人民犯罪或其他违法之手段为之。
警方要办案,顶多只能守株待兔,不能为了破获犯罪集团主动引起他人犯罪的决意。
其实我不是警察啦,我只是配合陈老师陷害教唆的桥段才说自己是警察,幸好学生时代背的刑事诉讼法还没忘光,演得很像齁?赖x洁轻轻皱着眉头,露出温暖的微笑道。
普通的警察,怎幺可能冒充你们宪法教授上课这幺久都没穿帮?赖x洁擦拭着前后穴中的残余精液,一脸委屈地苦笑着。
靠,原来是这样!又上当了!我望着陈湘宜老师,又望着赖x洁,最后又往惊讶的柯柯毅看去,原本惊讶的我们在视线交会后,却反而露出充满默契的满足微笑,科科,平白无故又上到了一个中年美魔女宪法教授,爽!老师补充一下。
嗯嗯,这边那幺难,应该有很多要讲。
靠夭,不对,这个声音是从赖x洁嘴里发出的!湘宜,对不起,我技痒想要卖弄一下,妳可以继续刚刚对李逸平的强制口交行为,等一下我在跟妳说妳哪边要改进。
靠北啊,这是庄严的学术殿堂,岂是妳们这些三姑六婆精进口交技术的风月场所,妳别在那边给我…阿嘶~~~陈湘宜妳也给我差不多一点,妳还真的听她的喔!我还在震惊于人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陈老师竟然真的含起我的老二,难道她真的想好好藉机精进,趁着这个经验丰富的熟女教授愿意指导,好好学习取悦男性的技能?陷害教唆与钓鱼是不一样的。
科科,以往都是听着陈湘宜老师动人的声音与别人进行性交或猥亵行为,没想到今天竟然是别人的声音上着<b>刑法</b>课,而陈老师就俯身在我胯间帮我吹箫。
『钓鱼』是指对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人,以设计引诱的方式,使其暴露犯罪事证,而加以逮捕或侦办;『陷害教唆』则是行为人原本没有犯意,纯因司法警察之设计教唆,始萌生犯意而进行犯罪构成要件之行为。
以宪法的精来看,钓鱼并未违反宪法对基本人权之保障─宪法23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