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这路战事热火朝天之时,方离一路却安静得什么动静都没有。安邑城上的守军绷紧经,就怕唐军一时兴起又来一次突袭,尤其是那五千弓弩手,更是杵在城墙之上不敢眨眼,现在城内没有主将,所有人心中多少都有些发虚。
但城下的唐军不知吃错了什么药,明明是大好的机会,却直到日落也没见人来攻,难道对方不知道贾将军已经离开了安邑?
众将士茫然不知所以,只得半点不敢懈怠地守在城墙上。
此时的方离在做什么呢?他正光着膀子,和众将一起聚在大帐中大吃特吃。
常言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此次纪灵带来的补给可不止有粮草,还有大量的肉食。方离让炊事兵一锅给炖了,给辛苦憋屈了整整七天的将士们加餐,养精蓄锐,等待不久后的恶战。
士兵们围在火堆旁吃大锅饭,将军们自然汇集在大帐中大快朵颐。单单从吃法上,就能看出各人性格的五花八门各不相同。尤其没有文人谋士在场,武将间又没有那么多讲究,众人尽皆放飞自我,展示出了最真实的一面。
方离身为一国之主,丝毫不端着架子,赤裸着上身,一手一块膀子啃得满嘴流油,吃得渴了也不讲究,就着油腻腻的手端起桌案上的汤汤水水就往嘴里倒,一股子未开化的野人风范。
其次便是吕布典韦这两位圣火门子弟,不知是不是师出同门的关系,两人的吃相也是颇为相似,均是一手拿肉一手端汤,吃两口喝一口,两头不耽误。
猛将之中吃相最为斯文的要数马超,这位马背上的浴血杀吃肉颇有些塞外胡人与中原文士结合的风范,一手扶住肉块,抽出匕首刷刷刷就是一阵刀光剑影,既美观又有效率,要的就是风度二字。
刘备刘封父子吃得倒是中规中矩,按部就班地用匕首边割边吃。刘封少年心性,倒是有心想学方离豪迈的风范,无奈被父亲残忍扼杀,只好默默装乖。
圣人云食不言寝不语,大帐之内虽肉油四溅,却偏偏安静得落针可闻,只偶尔又铜樽磕碰的敲击声。
很快,一众大胃王便风卷残云般地将眼前吃食消灭完毕,待亲兵撤下后,方离手上拿着根不知从哪儿扯下的草茎边剔牙边道:“诸位,吃得可痛快?”
“回禀主公,臣好久没吃得这么痛快了。”典韦龇着牙,强忍住差点打出的一个嗝,大笑道,“只希望先且居那小子赶紧到安邑,让臣等也能杀个痛快!”
刘备饮尽杯中茶水,适时插嘴道:“先且居虽鲁莽轻敌,却并不是分不出轻重缓急之人,此刻想必正星夜兼程赶来,最迟明日午后就该到了。”
知道刘备是相投以来至今毫无建树有些发急,方离了然微笑,赞成道:“玄德所言甚是,他先且居轻敌,寡人却不会轻敌。”
一听这话,众人皆知到了发布军令的时候,都是满眼期待,希望方离能点自己做先锋。一来先锋虽危险,但却是最能捞到战功的位置;二来,众人在安邑憋屈这么久,腹中之气哪里是一顿酒肉就能消散的,诸如吕布之辈,已经在脑海中想象先且居头颅落地的滋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