啸天小时候是条会看人类眼色的狗,一群人里谁是头儿,一眼就能看出来。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看真珠王子的猎物跑出来了,啸天一眼就盯上了为首的勇安大将军。
它跟着真珠王子的大军一路西行。真珠王子招降纳叛,扩大地盘儿,啸天也收服了几十个找不到食物的狼群,手下扩张到了前所未有的一千匹。
这不但空前,恐怕也会绝后,啸天率领了一支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狼族大军。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违反生物学常识的事情,就是因为啸天配合真珠王子的围猎,一路上立功无数。真珠王子为了回报狼群的配合,给狼群的投喂的羊一直是充足的。
足够的食物在大军过后的草原上,吸引力是绝伦的。这些狼并不是因为啸天有多大的魅力追随它,而是因为啸天能给狼群带来充足的食物。
现在每天投喂狼群的羊达到了将近二百头,这狼族雇佣兵虽然靡费,但打仗的时候管用,还给自己带来了“通神”的名声,非常利于以后的统治,真珠王子是很划算的。
啸天跟着大队到达了战场,立刻敏锐地感受到了战场巨大的规模。看真珠王子领人冲了过去,啸天张望了一下,随即领着狼群来到北面这个“自己人”力量薄弱的方向,弥补盟友的包围圈。
果然,一条大鱼出现了,啸天长啸一声,九百多头狼截住了三百被烧得焦黑的狼狈骑士。
啸天自己则带着身边的二十几头特别雄壮的狼,围住了勇安大将军。
啸天的第一小弟,一头白色的巨狼,第一个冲上去,一口咬住了勇安胯下马的前腿。
宝马长嘶一声,一个跳跃,甩开白狼,随即把屁股朝向了白狼。白狼敏捷度还高于啸天,往旁边一躲,避过了马的后蹄攻击,挠身又扑了上去。其他的狼也扑了上来,瞬间马身上吊满了狼。
勇安拔出镶满宝石的宝刀,向下劈砍,砍死了两只。然而狼一点儿也不怕死,群狼围攻,就是狮虎都害怕,马更不行,一会儿的功夫,勇安的宝马扑通摔倒在地。
勇安还没等挣扎出来,五六只狼扑上去,咬住了勇安的全身,勇安立刻动弹不得,眼看着那只头狼张开大嘴,咬向了自己的脖子。
完了,勇安眼睛一闭,反而解脱了,被狼咬死总好过被俘的屈辱。结果头狼的大嘴含住勇安的脖子,却一直不下口,热气喷在勇安的下颌上。
勇安睁开眼睛,看到的是头狼脖子上的项圈。上面伤痕累累,布满了牙印儿,一块铁牌挂在上面,上书唐文“宣节校尉”,随着铁牌的晃动,又看到了背面的两个字,“啸天”。
一股荒谬的感觉从心头涌出,自己这算是被大唐军队俘虏了么?
埃文终于追了上来,一挥手,四千士兵冲上去,俘虏了正在和狼搏斗的勇安三百侍卫,将勇安五花大绑。
啸天放开了勇安,骄傲地蹲起来,自己活捉了最重要的猎物,手下又可以有羊吃了。
罗斯人的三万大军姗姗来迟,三万衣甲简陋的老毛子倒是身材高大,精气神十足,看上去很有战斗力的样子。
不过他们到达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了。接待他们不是埃文的任务,埃文并没有和罗斯人接触,而是带着俘虏,狼群跟在身后,去寻找陈诚交令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