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版主网

繁体版 简体版
第一版主网 > 我的女友是当红偶像 > 七十九 那就让小说具现现实吧

七十九 那就让小说具现现实吧

《偶像》,从名字上来说有点碰瓷的嫌疑。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而且连女主名都影射自己。

妥妥的同人文。

对于网上那些以自己为蓝本进行二创的小说。

金初妍也不是没有看过,毕竟没事就成天窝在家里,话题也就那么几个。

游戏,追剧,小说。

游戏在有容的带领下金初妍也试着玩过几次,但金初妍玩不明白,别人的屏幕都是彩色的,就她的屏幕是黑白的。

感觉玩的就不是一个游戏一样。

追剧的话一天也就那点时间,如果宅家一天以八小时工作制算的话。

追剧能花费她两个小时左右,毕竟现在谁看剧不拉进度条的?剩下的几个小时往往就是刷各种短视频,或者上微博吃吃瓜,避免成为2g用户。

还有一些时间自然而然就是看小说的时间了。

每个艺人都喜欢有事没事在网上搜自己名字。

不管名气大小。

随时掌控关于自己的一线信息。

金初妍也不例外。

只不过她将这个习惯用到了小说里。

对于网上这些以自己为主的小说,金初妍也没有什么想法。

也不会大费周章的告他们侵权,只要不太过分,多少也是为她宣传了。

毕竟学这个的多少也是自己粉丝,偶像不就是存在于粉丝心里最好的形象吗?

不过只是有些人用文字写了出来而已。

金初妍还曾经混进过一个小时的粉丝群里。

因为对作者塑造自己的形象不满意,想去提提意见。

但作者的一句话将她堵死:你怎么知道金初妍不会这样?难道你是她?

金初妍只能无言以对,总不可能打个视频过去自证清白吧?

这样的话多少会出些事故。

而对于成毅想用《偶像》这个小说拍电影的想法。

金初妍的惊讶是必然的。

以明星为主的同人文是什么样的?

而且还找上原型的本人。

说实话,在看到这个书名还有女主名字的时候,金初妍不告他侵权都是好的。

还想让自己出演?

简直天方异谈!

不过这个小说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能让成毅如此信心满满?

金初妍很想知道。

虽然是抱着挑毛病的心情看这部小说,但并不妨碍金初妍看的津津有味。

没有一本书是完美的,毕竟就算是世界名著都有人可以挑出毛病,更何况一部不知道谁写的小说?

……

小说篇幅不算很长,在这个随随便便一部小说就百万字起步的年代,甚至短小的可怜。

但短归短,甚在精悍。

二十万多万字的小说,完全没有注水。

虽然需要水的滋润,但全是水也并不是那么舒服。

开篇和大多数同人文一样,以高中时代开始。

但让金初妍意外的是,男主的名字和宁彦没有半毛钱关系,那为什么还指定宁彦出演?

不知不觉间,金初妍慢慢的看了进去。

越看到最后,金初妍发现这本书完全和自己没有关系。

与其说这是同人文。

不如说只是女主刚刚好和自己撞了名字,又刚刚好是个练习生,又刚刚好偶像出道。

一切都和她很像,但又和她毫无关系。

这并不是她的同人文!

金初妍眉头紧锁,又准备从头开始再看一遍。

这次以另一种心态。

金初妍感觉自己遗漏了很多信息。

不知不觉之间,两个小时过去了。

现在这个年代几乎所有人都养成了一目十行的看书习惯。

也不仅仅是看书,还有很多。

但这次是金初妍近几年看的最认真,也是最慢的一次。

一字一句,仔细斟酌。

……

(本书完)

金初妍从原来的玩乐心态,不由得开始正式起来。

与其说这是一本以她为原型的同人文。

不如说这是一本探讨偶像存在的意义和守护的书。

以她的身份,这本书要拍电影的话在合适不过了。

不过最让金初妍意难平的还是最后的结局。

男女主终究还是没有见上最后一面。

往往悲剧才能深入人心。

这是一个互相救赎的故事。

……

故事很好。

喜欢是肯定的。

适合也是肯定的。

地址发布邮箱:Ltxs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