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金钟权用一首地道的英文歌稀里糊涂的闯入了美国人的视野,并受到了喜爱,但对于他肤色的歧视却并没有减少,而且在这些唯利是图的商人看来,如果把这首歌交给白人歌手来演唱,其价值要远远超过金钟权这个原著歌手,毕竟他只是个亚洲人,而且是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不是嘛。
这些道理不用他们说金钟权也能想的出来,但以他的性格来说,可能接受这种建议吗?而且在他们看来或许他们给的价格对于一首歌来讲已经是天价了,但对于金钟权每年百亿韩元换算为美元大概是不到九百万美元的广告代言费来说还真不怎么看在眼里。
虽然一年才不到九百万美元的广告代言在美国那个国度就是个笑话,但对于金钟权来说已经完全够用了,钱再多对于他而言就变成了一堆数字,就是这么多钱他都不知道怎么花呢,所以超级大富豪什么的一开始就不在没什么雄心壮志的金钟权的计划范围之内。
贪婪才是原罪,容易满足的人才会经常感受到什么叫做幸福。这是金钟权对自己常说的一句话。
所以,凡是咬死转让的家伙都被他客气的请出去了,或许在拒绝对方的一瞬间就已经将他们得罪了,但总算没有撕破脸皮不是嘛。
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有一家叫octone的唱片公司居然报出了五十万美元的超高价格,也就是5亿多韩元来收购这首歌,算的上是十分有诚意了,而且人家还透露了价格不满意可以继续谈的意思。
这个价格在所有报价的公司中也是溢价了好几倍,估计是想用钱砸晕这个幸运的小子。
只不过金钟权压根就没想过转让,或许开价开到一千万美元他会考虑一下,真的完全是一个另类的家伙,气的经纪人朴苍哲都想拿烟灰缸砸爆他的头,五十万美元啊!就这么没了!
送走这位很像暴发户的octone唱片公司,出于好金钟权还让朴苍哲去查了一下,误以为他回心转意的朴苍哲屁颠屁颠的就找来了这个公司的详细资料。
光看规模和旗下艺人数量的话这家叫octone的唱片公司就是一只小虾米,但是为什么这么有钱呢?金钟权只看到了一个名字就不再怪了,这个名字叫mroon5。
这不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乐队的名字,他们还有一个在亚洲这边传的比较广的名字叫魔力红。
这可是拿过格莱美奖而且在美国公告牌登顶过的大咖!
难怪会甩出50万美元的高价来收购他这首歌,看来就是给魔力红准备的,以魔力红的人气再配上这首歌的质量,不敢说公告牌登顶,至少前十乃至前三都是有可能的。
金钟权倒是挺喜欢这个乐队的,但是和打入美国音乐界这个机会相比,他就只能对这几个哥们说对不起了。
除了咬死只能收购转让的公司外,金钟权也没有白忙活一场,还是剩下了那么两三家语气不那么决绝,露了些口风的唱片公司的。
金钟权想靠这首歌闯闯美国不是心血来潮,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为他根本不确定以后还能不能写出如此质量的英文歌,放弃了这个机会或许会后悔一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