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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羡穿着睡衣,盘腿坐在一楼客厅沙发上。那捧还未吃完的草莓花摆在一旁,她一面耍手机,一面吃草莓。
唐婶倒了一杯牛乳来,将杯子摆在茶几上。
“谢谢唐婶。”莫羡抬头。
妇人笑着,看了看她手里的草莓,像是想到什么,唐婶皱了皱脸,“先生平时很少吃水果呢,尤其是带甜的水果,他偶尔只吃一些苹果。”
“为什么?”
“生活习惯吧,我听慕医生和林少爷说先生以前就是这样。后来重伤身体不好,接受各种药物治疗之后胃口就很差,有半年更是达到了味觉有些不灵敏的地步。”
“慕医生说平时吃点水果补充维生素挺好,但是我没办法让先生吃,劝了他也不理。若是没有您盯着他吃药,平日里先生一碗药也就喝两口,绝不超过四口。”
这一点倒是真的。
御沉不喝药,第一次她端着药给他,他就只喝了两口。问为什么的时候,他还很是认真地说药是吃不完的,每天摄入一点就够了。“……”
原来他不止耍小孩儿性子不喝药,还挑食。
楼梯方向传来细微的拖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男人刚洗完澡,穿着宽松的家居服下来。
御沉进入客厅便寻着莫羡走过去,挨着她坐下来。“在做什么?”
“逛微博。”莫羡说,“御先生今天高调去片场,众目睽睽之下把车停在酒店门口,现在有照片流到了网上,网友们又开始讨论了。”
她偏过头,阴恻恻看着他,“该不会是故意的吧?”
神态丰富了,会用揣度的眼神跟他开玩笑,也算是二十几天接触下来的好结果。
御沉脸色不变,从容地拾起桌上的遥控器开了液晶电视,调了一部动画片——《喜洋洋与灰太狼》
他“嗯”了一声,承认:“故意的。”他偏头看她,理所应当地开了口,“你本来就是我的。”
对于男人这态度和口气,莫羡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回复他。这样淡定又肯定的一句话,好像她曾经真的是他的一样。
御总不愧是统领一个公司的总裁,说出口的莫须有的话都让人觉得是真理。
莫羡不和他理论,反正也说不过。
她挪了挪脚丫子,从竹签上拔了几个草莓下来,将其中一个递到御沉嘴边,“这些是我留给你的,晚上你还得吃药,现在先吃点甜的润润喉。”
草莓尖尖触碰着他的薄唇,男人却没有要张嘴的意思。
女孩拧了拧烟眉,“下午在车里不是说挺甜的吗?我见那时御先生你还蛮喜欢吃。”
“我不喜欢吃太甜的东西。”御沉说,“草莓发色的过程是从尖端开始像果柄转移,生长的过程也是从尖端开始,用商业圈子里的话就是尖端规则,所以顶部特别甜。”
莫羡:“……”
他一本正经堆砌理论的样子,像个教书先生。而对着她说这些话,就好像她是个智障。
本来,她确实就是个文化水平智障。“……”
所以他的意思,就是不想吃尖尖。
莫羡将盘起来的腿从屁股底下拿出来,走到茶几前翻了翻水果盘,将一把小水果刀拿了出来。
她折回来,拿着刀将草莓尖尖切了下来,随后把剩余部分递给他。
男人张嘴吃了。
莫羡:“……”太挑食了,果然有钱人就是娇生贵养,有挑剔的资本。
她将切下来的草莓尖尖吃掉,不能浪费。
放进嘴里咬了咬,女孩眯了眯眼睛,好甜。只吃草莓尖尖,甜度升级的幸福。
莫羡又拿了一颗草莓,重复之前的步骤切下草莓尖,将草莓屁屁给御沉吃。连续切了好几颗,她的手上沾了许多草莓汁水,黏糊糊。
“有点脏。”男人扫了一眼,话语有嫌弃的意味儿。
莫羡:“……”她满足他挑食的条件,替他把尖端切掉,他竟然嫌弃她手脏了。
女孩抬头,“唐婶,您把这束花拿去厨房,把上面的草莓都拿下来,一颗颗用刀切好……”
“残缺部分摆在一个盘子里,看起来不顺眼,我不吃。”他说。
莫羡最终:“…………”美女无语。
随后御沉又说,“你可以先把上面的部分咬了吃,我吃剩下的。节约时间,还不会把手弄脏,看起来也顺眼。”
莫羡顿了几秒钟。
她转过头凝视他数秒,随后拿了颗草莓先咬了一口。咬完后低头看了一眼,上头还有她浅浅的牙印。
她有些不太好意思。
就在她犹豫要不要给他的时候,男人握住了她的手腕,俯下身子将她手中剩余的草莓吃了。
他吃东西一向斯文,此时也是一样。好像那半边被她咬过一口的草莓并没有任何问题,他表现自然,甚至几秒钟后他还说了句:“挺好吃的。”
莫羡怔了。
而站在一旁的唐婶笑得出了声,“我去洗一些水果过来,顺道切一块提拉米苏给夫人。”
唐婶走后,客厅里就只剩坐在沙发上的御沉莫羡。
莫羡呆滞着灵魂继续咬了几个草莓,继续让他吃了几个她吃过的。女孩肌肉有些僵,脸色和神态也处于停滞状态。
不是怕脏吗?她手上沾了草莓的汁水他嫌弃。
他的东西全都是工工整整,地毯也都是一尘不染,是个有洁癖的人。
但是……
“这个小狼和灰太狼长得有点像,他是灰太狼的儿子?”
御沉的一句话将莫羡拉出思绪氛围,她抬起头看向远处墙面的液晶电视,画面中是一对小狼在玩闹。
莫羡纠正他:“这是灰太狼和红太狼小时候,灰灰和小红红。小灰灰才是灰太狼的儿子,要另一系列才出场。”
“还有系列?”
“当然有呀,不仅有多个系列,还有很多大电影呢。”莫羡说。
“这个系列是什么?”御沉又问。
“这是最开始的第一部,这一集是灰太狼用时光机穿越去了他小时候,看到了他和红太狼青梅竹马的生活……”
开始谈剧,莫羡一点点入神,手里的动作便更加流畅。
她认真地看动画片,伸手拿一颗草莓先自己咬一口吃掉,随后头也不转地背着手将剩余的递给身旁的御沉。
她递过去,他就吃掉。
“咯咯咯咯!”看着动画片,女孩眉开眼笑。他坐在她边上,看着她的笑。
女孩又递了草莓来,御沉这次没有直接吃,而是低眸看了看她的手,随后才张嘴去吃。
“唔!”女孩哼唧了一声。
沉浸在动画片中,莫羡忽然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咬了几下自己的手指。
温热、酥麻、
就像被电流击中,女孩眸光狠狠地晃了好几下。
她猛地转过身,立马将手从御沉嘴里抽了出来。旋即用左手握住自己被咬了的右手,遮住食指指腹。
她低下头偷偷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抬起头便看见男人眸中带笑,好整以暇地注视着她。
“不好意思。”他道歉。
此情此景再配上他的神情,他的道歉显得特别苍白,没有一点力度。分明就是故意啃她手指,现在还以君子行为来道歉。
伪君子!
恰逢这时唐婶拿着洗好的水果来,佣人还摆了一块儿提拉米苏。
莫羡用表情傲娇“哼”了一声,转过头就不理御沉,还往一侧大大挪了一步,往他和她之间扔了一个抱枕——楚河汉界分界线。
她鼓着腮帮子去看电视了。
唐婶不解,“夫人您和先生……”
“没事。”御沉被他逗笑了,男人倾身拿了一个苹果,随后又拿起苹果刀开始削皮,“时间不早了,唐婶您先去休息。”
唐婶“哦哦”点了点头,走了几步又不放心地停了下来,“先生,药快熬好了,等会儿我把药给您送来。”
“嗯。”御沉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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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厅里安静下来,只有液晶电视发出的声音。
男人坐在那,将苹果皮削完,又不慢不急地切了一个形状,随后摆在盘子里,递到莫羡眼前。
视线范围中装入一个“小兔子”,莫羡定了一下。
他削苹果她倒是用余光看见了,也见到他在切苹果,但没想到他切了一个形状,还是个萌萌哒的小兔子。
“无意中咬到了你的手指,跟你赔礼道歉。”
莫羡将盘子拿了过去,端详了好几眼,嘀咕了句:“分明是故意的。”若是无意,也不会细细啃她好几口。
御沉不回答,默认了。
见他道歉这么有诚意,莫羡也就不与他过分计较了。
她摆弄了几下盘子,将盘子放在腿上,拿起手机拍了几张照片,选择各个角度,每一个方面都拍了照。
对于她的行为,御沉是真的不知道,“拍什么?”
“记录美好生活。”莫羡收起手机,“我一般见到好看的东西,都会用手机拍下来。这样画面就能一直定格住,不会流逝掉。”
男人点了一下头,似乎是懂了。
“御先生你会的东西好多,会做饭还会烘焙,现在还能切一个兔子。相比起来,我好像什么都不会。”
御沉会做饭菜,糖醋排骨、鱼香肉丝、西红柿蛋汤……
他烘焙技术也非常好,做的提拉米苏比外边蛋糕店的味道更佳。
另外,他还是御氏集团总裁,身价上亿,手里的财产都不知道握了多少。再者,他的容貌、身材、气质,似乎都是上乘。
人比人,气死人。
细致对比一下,她好像除了身手不错,常年出考核任务游走多个国家,见识稍微广阔一些之外,其余什么都比不过他。
她是个手残,下一碗面条倒是可以,能吃饱,但是不能吃好。更别说做蛋糕,用苹果刻一个小兔子了。
“我记得你们历城有一句话,郎妾婚配,互补最佳。”御沉说。
她捏造的身份是历城人,来之前自然多方面了解过历城的一切。
历城确实有这么一句老话,说的是结婚双方性格、做事、习惯等各方面能够互相补足对方欠缺的就最好。
“有的。”莫羡揪下“小兔子的耳朵”,将苹果放进嘴里。
“所以我能做的事情你都不用做。”
“你有什么不会做的?”她继续盯着苹果兔子,问。
“都会。”他回。
莫羡以为他是在和她开玩笑,于是转过脸托着下巴笑道:“那我不是只要每天吃喝睡就行了?”
男人看着她,认真地点了点头,附加了一句:“还可以玩。”
他认真的样子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不仅仅是认真,更甚认真得有些可怕。打定了一定会娶她的念头,她活了快十九年了,从来没有在任何一个人的眼里,看到过那么坚定的眼神。
在不同的人生阶段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目标,最开始都是一颗心坚守着往目标方向前进。久而久之,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会望而退却。
就算是她,在经历艰难训练的时候,都会有放弃的念头。
可是御沉……
自她住进景园那天开始,他对着她就是一副势在必得的样子,一副毕生非她不娶的样子。
莫羡换了一个话题,再与他继续这个话题下去,有可能他要谈到结婚婚礼了。
女孩拿起装有苹果的盘子,“御先生,你是和谁学的这个呀?蛮可爱的。”
“我母亲曾经喜欢,她教我的。”
他母亲。
唐婶与她说过,御沉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就大出血去世了。他有一个龙凤胎妹妹,那妹妹与父亲常年定居在澳洲。
提到他母亲,莫羡失声了几秒钟。她也没想过要揭别人的伤疤,还是血亲去世的沉痛伤疤。
看出了她的自责,男人拂了一下她额前的碎发,“没关系,说起我母亲,我忽然记起一件事。”
“什么事?”她好奇了。
“大概是三年前,逢着我母亲生辰,我回祠堂祭拜她。她的牌位前供着两颗她生前最喜欢的夜明珠,其中有一颗被人偷了。”
莫羡化石三秒:“……”
她三年前出考核任务,便是去唐氏祠堂偷夜明珠。那一晚差点被抓了,得亏一个男人提醒她祠堂有暗河,她跳进暗河游走的。
她僵了僵脸色,装着略从容的样子,“然后呢?”
“我就站在木门外,看见她从屋檐上跳下来拿走了夜明珠。但是那个贼有些蠢,她好像是个路痴,她忘记自己从哪条路进来的了。”
莫羡:“……”她是路痴,但是她不蠢!唐氏祠堂里三层外三层走廊那么多,迷路不是很正常吗?
她的语气无意识中傲娇了些,“然后?”
御沉看着她,继续说:“我给她指了一条路,她从暗河游走了。”
原来是他啊。
女孩美眸睁了睁,抬起头发问:“她都偷你家的东西了,你怎么还把人放走?那夜明珠还是你母亲生前最喜欢的。”
“不知道。”
他不知道当时为什么会放莫羡走。
三年前正值他受了重伤,脑部涌入一些零碎记忆片段的第二年。他那时站在祠堂门外,隔得很远,借着微弱烛光看到她一个大致的侧身轮廓,莫名觉得有些熟悉。
便心一软把人放了。
御沉逗她,“也许是觉得那贼蠢得慌,被蠢人碰过的东西,不适合放在祠堂里。”
莫羡觉得身前茶几上摆着的苹果小兔子突然就不好看了。
她扔下怀里的抱枕起身,捞起手机抬脚从御沉跟前跨过,就往二楼走。走了三五步又折了回来,拿走了茶几上的苹果兔子。
那张精致的小脸气得,腮帮子都鼓了。
御沉实在被她逗笑了,不禁笑了几声。随后才起身跟上她,“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哒!哒!哒!
莫羡走在楼梯上,每一步都重。拖鞋一脚一脚踩,每一脚都是一个噪音。
“虽然那个贼偷东西的行为不对,但是你也不能在背后说她蠢吧?还说被她拿了的东西就染上蠢气,不适合放祠堂里了。”
“嗯,我承认我用词不当。”御沉跟在她三级台阶后,随着她一起往楼梯上走。
“不是用词不当,是很不当。不能背地里说别人的坏话,蠢人这种词都用出来了,太过分了……”
“确实有点过分了,我以后不说她是蠢人。”
莫羡没理他,三步走完了五级台阶,头也不回就走入了二楼拐角,径直沿着走廊往主卧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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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羡参演的古装电视剧是以边拍边播的形式出现。
七月上旬,电视剧便上星在卫视台首播。首日播放量破三,成为下半年热度最高的一部电视剧,微博的讨论度也非常好。
不过,网友对于莫羡的表现并不买账,#莫羡演技尴尬#等话题多次上了微博热搜榜。
陆知意给莫羡发过短信,让她不用在意网民的想法。她以御氏集团执行长女友的身份爆红于网络,势必会受到同行的打压,网友的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