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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2、收集的爱好

在刀锋战士离开“蝙蝠必须死”后,罗格也紧跟着离开了。

“蝙蝠必须死”这种老酒吧,并不符合他的品味。

于是,他来到了著名的比佛利山酒店,并且在这里订了一周的五星级套房。

比佛利山酒店,是洛杉矶内的一家著名五星级无钻酒店。

自从1912年开业以来,这里就一直饱受名人热捧。

商界巨贾、电影巨星、皇室成员、各国领导人等等,都曾频繁光顾这里。

比佛利山酒店,坐落在洛杉矶市内最有名的城中城碧佛利山庄内,占地面积约12英亩。

距离酒店不远的,就是著名的威尔榭大道。

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罗格并没有用自己的真实身份登记入住,而是用木叶特殊登记过的合法“假身份”办理了入住手续。

刀锋战士的委托虽然完成了,但他却没有立刻离开洛杉矶的打算。

他跟血族的确没有什么过节,血族也一直很安分守己的遵守着“避世”戒律。

但是,在知道了该隐、第一城市、重现血族荣光等等事情后,他说什么也不会轻易离开这里。

血族有没有招惹木叶,这不重要。

重要的是,他对血族有兴趣。

据那两个倒霉的吸血鬼所说,为了重新血族荣耀,血族八大氏族的八位公爵,启用了传说中的“血族十三圣器”。

血族十三圣器究竟是不是用来解开该隐跟第一城市的封印,罗格暂时还不能确定。

虽然那两个吸血鬼信誓旦旦的保证他们所说的都是真的,但考虑到他们两个在氏族中的地位,罗格觉得这个消息的真实性,还有待确认。

消息有可能是假的,但有一点是真的。

那就是血族十三圣器,是真实存在的。

作为一名还算有一点实力的忍者,罗格跟已经陨落的众神之父奥丁有着一个相同的爱好。

从敌人手中夺取宝物,然后把它们放到自己的收藏室中。

阿斯加德王宫宝库中的寒冰之匣、永恒之火、宇宙魔方等等,基本上都是这样来的。

能不能用上先不说,单单是把这些宝物摆在那里,就可以让人心情愉悦。

收集者坦利亚·帝凡,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而且这种爱好,跟实力的高低没有关系,就算是普通人,也会拥有类似的“收集癖”。

区别只在于,收集的物品不一样而已。

比如说,有人喜欢囤手办,有人喜欢囤乐高,有人喜欢囤钱……

在思考要如何把血族十三圣器变成自己收藏品的时候,罗格拿出了刀锋战士留下的按键手机,将里面的电话卡取了出来。

然后,把这个已经彻底落后时代的按键手机扔进了垃圾桶,将电话卡插进到了最新款的水果手机中。

做完这些后,他召唤出来一个影分身,将从“蝙蝠必须死”收购到了特殊子弹交给了影分身。

既然要跟血族打交道了,准备一些对付血族的武器,也是一件很合理的事情。

当影分身带着那些银子弹、紫外线子弹返回木叶后,罗格拿起了房间中的电话,叫了一个客房服务。

比佛利山酒店以奢华的客房跟模范式的酒店服务闻名,已经一晚上没有吃东西的罗格,当然不会让自己饿着睡觉。

…………

第二天上午,换了一身正常休闲装的罗格驾驶着一辆雪佛兰suv离开了酒店。

这辆雪佛兰suv并不是通灵出来的,而是他从酒店租的。

至于为什么不开自己的跑车,原因很简单,他接下来要去的地方,不太适合出现跑车。

昨天晚上在刀锋战士的秘密基地外,十分钟不到的时间,他就遇见了三波试图偷走他道奇战斧的小混混。

为了避免继续发生这种事情,他选择了看起来更加普通的suv。

我就不信你们连几万美金的车都不放过!

从繁华发达的比佛利山酒店一路开到刀锋战士的秘密基地门口,罗格再一次看到了洛杉矶一个城市两个世界的特殊景象。

“我在你家门口,出来吧!”

罗格并没有跟刀锋战士说接下来要去干什么,以刀锋战士的性格,就算只是约他去吃午餐,他都会带齐武器装备。

几分钟后,罗格看到了精神明显不如晚上的刀锋战士。

“你不是不害怕阳光吗,怎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

罗格好奇的问了一句。

“不怕,不代表会喜欢!”

带着墨镜的刀锋战士面无表情的回答着。

“你都不喜欢阳光,那吸血鬼肯定更不喜欢了。”

说完,罗格启动了车辆,离开了这个治安环境只比地狱厨房好一点点的贫民窟。

刀锋战士没有询问罗格要带他去哪里,反正只是不是去吸血鬼的古堡,去哪里都没关系。

然而,刀锋战士怎么也不会想到,罗格要带他去的地方,就是吸血鬼的古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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