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不愧是白术认识的人。
——担得起“奇葩”二字。
半晌后,即墨诏问:“为什么?”
“什么?”
“买酒店的房间。”即墨诏说。
艾伦眉头一扬:“没为什么,看上就买了。”
即墨诏:“……”好吧。
跟艾伦交流,让即墨诏不大自在。
不过,白术也没让他不自在多久,艾伦夏季衣橱才翻到一半,她就选了一身满意的,做了决定:“就这一套了。”
艾伦非常捧场,打了个响指:“眼光真好。”
“……”
即墨诏扶额叹息。
一件赛博朋克风的长t,一条短牛仔,以及一顶黑帽子。
说来说去,就是那套万年不变的搭配。
——白术到底哪来的底气评判他的审美?
不过,真等白术换好衣服出来时,即墨诏仔细打量了一眼,不得不承认:唔,有点酷。
白术属于那种很精致的长相,骨架小,又爱穿休闲服,安静时很乖,嚣张时很酷。但这一套搭配,全然将她身上那股子乖巧遮掩了,只留下了酷。乍眼一看,非常耀眼。
艾伦又跟白术吹了一声口哨,吧啦吧啦的,全是赞美之词。
白术坦然接受了。
——没有什么夸奖是她无法接受的。
“你们是要去哪儿?”听得他们要走,艾伦随口问了一句。
“吃火锅。”白术整理了一下鸭舌帽,顺势问艾伦,“你要一起吗?”
即墨诏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不其然,艾伦眼前一亮,说:“当然!”
即墨诏:“……”
顾野和白阳什么时候回来,能不能拯救一下他?
跟艾伦这种一口一个“公主殿下”的蛇精病待在一起,即墨诏想想就觉得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
然而,在白术面前,哪里又有他说话的份。
即墨诏将外套的拉链一直拉到顶,又把帽檐压了压,希望自己能扮演好隐形人的角色。
*
白术之所以这么大费周章地换衣服,是因为她要来的地方是个热闹的商业圈,人很多——认识她的人肯定不少。
但是,这里很多美食。
都知道她是和顾野一起来的,她和顾野在一起逛街太扎眼,现在身边换了一拨人,她就无所畏惧了。
半个小时后,即墨诏看着满手都是小吃、饮品的白术,摸了摸自己的胃,叹了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