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林雪如主动提出分手,已经经过了深思熟虑,爆发只是因为没有情绪的突然波动。
“我知道了。”
余弦收回手,眼神落寞,说:“小雪,你说我从来都没有喜欢过你,其实你才是从来都没有喜欢过我。”
林雪如不辩驳,抿紧嘴唇,问:“最后,你还有什么想要说的么?”
过往十八年,余弦一直都是一条咸鱼,习惯性做一朵在墙角我自盛开蝴蝶自来的花,从不会主动去炫什么。
此时此刻,余弦却突然想要放纵一把,疏解掉心中的不快。
他走到包间中央,向拿着话筒的男生伸出手:“把话筒给我。”
所有人都在关注角落中的余弦与林雪如,手握话筒的这名男生并没有在唱歌,见余弦径直走过来后,有些愣神。
“给我!”余弦重复一遍。
“哦、哦。”
男生把话筒塞进余弦手里,随后溜到一旁。
众人望向余弦,眼神中有些可怜与同情,还有些诧异。
很多失恋的人都会去ktv唱歌发泄,不过余弦一直不太合群,三年来从未在大家面前唱过歌。
余弦清清喉咙擦拭话筒,侧耳倾听包厢音响中发出的伴奏声,是一首当下比较流行,但自己不太会唱的歌。
这个世界大汉传国两千年,到现代时已经与前世的兔国迥然不同,包括但不限于各种诗词、电影、小说、歌曲、明星……
算了,既然不会唱,索性就唱一首会唱的。
余弦举起话筒,酝酿片刻,轻声唱起此时此刻最想唱的歌。
“后视镜里的世界
越来越远的道别
你转身向背
侧脸还是很美
我用眼光去追
竟听见你的泪……”
养母曾是大提琴手,余弦这一世多多少少学过一些乐理、声乐。唱功水平肯定不能与专业歌手比拟,做个ktv麦霸倒是绰绰有余。
加之余弦天生又有一副与颜值、气质匹配的磁性嗓音,又是真情流露,种种条件叠加起来,已经有了原唱奶茶伦的三分水平。
没错,余弦唱得这首歌,正是前世歌坛天王周杰伦的作品,《一路向北》。
“余弦唱的歌,和伴奏根本不一样啊,他这不仅仅是跑调了吧。”
“但还怪好听的。”
“确实挺好听。”
包厢内响起窃窃私语声,诧异余弦居然有一副这么好的嗓音,三年来却从未展示过。
“我刚刚在千歌上搜了下余弦唱的歌词,没有找到任何匹配的歌曲,连歌词大概相同的都没有。
这首歌……好像是余弦同学的原创作品,至少也是一首迄今没人发表过的作品。”
一名女生低头翻着手机屏幕,突然惊呼出声,结结巴巴说。
什么?原创作品?咱们班还有隐藏这么深的一个大才子?
仔细想想,余弦那不合群的作风和忧郁小生气质,也挺符合青年才子的人设。
包厢里的学生不约而同掏出手机,打算把唱歌的余弦录下来,不管是发到网上还是发给亲戚朋友,都能满足一下虚荣心。
我们班里有个大才子,我和他是同学!
此时,余弦刚好唱到副歌部分,有些声嘶力竭。
“我一路向北
离开有你的季节
你说你好累
已无法再爱上谁
风在山路吹
过往的画面全都是我不对
细数惭愧我伤你几回”
《一路向北》原唱的副歌部分,音调其实很高,大多数人不降调根本唱不下来。
余弦这一世嗓音条件还不错,但也唱不了这么高的调,只能尽力把调拉高。
副歌唱完之后,余弦已经是面红耳赤,凝望角落中目瞪口呆的林雪如一眼,说:“再见。
祝你一切安好。”
随后离开包间。
至于包间因为余弦这首歌如何炸开锅,如何议论,已经与余弦并没有什么关系了。
林雪如久久不能回过神,原来他真的喜欢过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