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歌也缓了过来,他的目光不知道放哪,毕竟在他的心里其实两人才见面两次就已经有这么亲密的接触,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太随便了点。
但杨彩霓不这么想,在她心里林歌已经是她的人了,任何人都不能改变这个事实,只是时间问题。
“也差不多十二点了,我们一起去吃饭?”
“好吧。”
“你想吃啥?”
“随便,我都可以,听你的。”林歌说道。
杨彩霓愣住了,这句话上一世她听过无数次,每次林歌都这么说,让她有一种迷幻的感觉。而且林歌有一样东西他最喜欢吃的,那就这么决定了。
“我们去吃肯鸡德吧,我好久没吃炸鸡了。”
“好啊好啊。”林歌听见这句话很高兴,他最喜欢吃的就是肯鸡德的大鸡块,因为在原身的记忆力,在他很小很小的时候,自己的父亲还没有因病去世前,每次等林菀下班前都带林歌去吃肯鸡德。
等到后面林菀越来越忙,林歌也失去了自己的父亲,自己一个人在家就喜欢吃肯鸡德。
其实林歌会做菜,而且是很会做菜,做的很好,但是做出来除了自己没人能分享啊。只有在吃肯鸡德的时候他才感觉自己的母亲和父亲都陪在自己的身边。
这事也是林歌后来告诉杨彩霓的,所以她记得很清楚。她当时就对林歌说,“你又有一个可以陪你吃一辈子鸡块的人了。”
当时林歌听见这句话就瞬间泪流满面。
所以提议去吃炸鸡是最优解。
两人结伴一起去吃饭,期间林歌见到了林菀,杨彩霓还和林菀打了个招呼,林蛙有点惊讶发现两人竟然在录歌,不过她有事要忙就没和林歌说太久。
公司马路对面就有一个商业圈,自然有肯鸡德。
两人没有开车,结伴走路过去。期间杨彩霓主动和林歌搭话,两人的共同话题不少,聊得倒是很开心。
“哎小歌,我有个好消息告诉你。”杨彩霓用更加亲密的称呼对林歌说道。
“什么好消息?”
“下学期我要转学到你们学校,开心吗?哈哈哈哈”她说完就开始哈哈大笑。
林歌:“.....”
这算什么好消息,老子早就知道了。而且在自己的设定下她是高二才转学,没想到又提前了半学期,蝴蝶效应更加严重了。
杨彩霓原本也想和前世一样高二才转到林歌他们学校,但她等不及了。
两人很快到了肯鸡德,点了一份全家桶,林歌抱着可乐唆了一口,那种感觉,爽。
不管是前世的林歌还是现在的他都喜欢吃肯鸡德。就算是这个季节,大伙们都开始穿上外套,但林歌还是点了冰可乐。
可乐加冰配上炸鸡,才是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