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她啊,是个空洞浅薄的女人。地址失效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s Ba@gmail.com 获取最新地址”
秦睿语气不屑,兴趣缺缺。
记忆中,林知夏对他是疯狂的迷恋和崇拜。
为他写了无数的情书,甚至为了吸引他的注意力,拿刀在手腕上划出一条条血痕。
但这一系列过激的行为,只是让他更加厌恶林知夏。
林知夏的确很漂亮,大概是他生平见过皮相最好的女人了。但却毫无灵魂,肤浅俗气,根本不能和他谈诗词歌赋和人生哲学。
秦睿轻蔑道:“当年林知夏确实曾经追求过我,不过,我瞧不上这种肤浅的女人罢了,她根本不配当我的相好。”
这时,一个年轻女子从田埂上走过。
女子穿着紫色的水墨花朵长裙,搭配着莫兰迪紫的同色系针织衫,温柔了春天的颜色,愈发衬的她眉眼明媚如画。
窈窕风情,有种骨子里的媚劲儿。
正是拎着几大袋衣服,刚从县城回来的林知夏。
秦睿看呆住,心驰神往,忍不住吟诗赞美: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想不到在这穷乡僻壤,还有这么天色国色,气质绝佳的美人。”
真酸。
韩福宝暗暗吐槽,却捂着嘴巧笑倩兮。
“你不是说她肤浅空洞,毫无灵魂么?”
秦睿不悦:“我何时说过……”
秦睿顿住。
再看那眉眼,那五官,秦睿的眼睛瞪的老大。
“她是林知夏?!”
韩福宝笑:“可不就是。”
秦睿只觉自己脸颊火辣辣的。
刚还在骂林知夏肤浅无趣,立刻就被林知夏迷的神魂颠倒。
几年不见,林知夏仿佛换了一个人,没有了以前乡下妞的土气,变得洋气不说,那种骨子里的媚劲儿,宛若天成,令他心驰神往。
秦睿带着些许激动地走了过去,定睛一看,顿时目露惊喜:
“林知夏,真的是你!”
林知夏见一个斯斯文文的男人,忽然拦住她的去路。
她皱眉,总觉得眼前这人似乎有些眼熟。
“你是谁?”
秦睿死死盯着林知夏。
肤白如雪,唇如胭脂。
以前他怎么没发现,林知夏这么极品?
秦睿温柔一笑,柔情似水。
“夏夏,我是你的初恋啊。”
“……”
林知夏结结实实地打了个哆嗦。
里,原身的确有个暗恋了好几年的初恋,高中时还为了吸引初恋的注意,脑残地用刀片割手腕。
莫非就是这个男人?
怪不得她眼熟呢。
丫的!
林知夏心里第一万次咒骂原身。
这个初恋竟然到青山村来了?
要是让男主发现,自己婚后还和初恋纠缠不清,会杀了她的!
“我不认识你,你认错人了。”
林知夏转身就走。
“欲擒故纵?”
秦睿低低一笑,“几年不见,夏夏,你变坏了呢。”
说着,秦睿拉住了林知夏的手。
林知夏像是被瘟疫缠住,厌恶地要扔开手。
忽然。
脑海里冒出一段描写:
【林知夏心中狂喜,自己暗恋的许久的人,竟然会牵自己的手。那一刻,所有的伦理道德都被她抛在脑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