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京华宋氏的人,而我的养母则是宋家曾经驯养的暗卫。因为不服从吩咐,差点儿被打死,所幸被我母亲救起。等她跟了我母亲后,便开始专心为母亲办事。”
宋玉的养母,胸无点墨,空有一身绝学,于是,她将自己的武功全部传给宋玉,并且常常带着宋玉去各大书院偷听、偷书、半夜偷老师。
宋玉的名字到底怎么写,还是从老师那儿知道的。当他一脸震惊地询问养母为何给他取了这么一个名字,养母不好意思地笑笑,用蹩脚的外乡话道:“你母亲给你的这个小牌牌,是玉做的,我觉得她留给你的这个一定是好东西,就这么给你起名了。”
宋玉昏倒。
宋玉记性好,也学得快,又偶尔会有真人指导,在这种逃亡般的日子里,竟然囫囵吞枣地积攒了满腹经纶。
只是这种逃亡,终究是太累了。等他好不容易长到十岁时,他的养母终于撑不住了,在一次躲避宋家眼线中,抱着他掉下悬崖,替他死了。
自此,宋玉没了依靠。从养母的血肉上爬起来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他得给自己找一条路。
一条不再每日担惊受怕的,能有朝一日走向长安的路。
因此,当他一瘸一拐地走在路边,看见一对赶路的父子时,他的眼睛忍不住亮了。
那对父子似乎是丢了盘缠,再加上连夜赶路,有些体力不支。此时,正蛮横地从一名少年手里抢夺一只黄狗,黄狗惨叫连连,那个儿子似乎恼了,一刀剁了那黄狗的脑袋。
少年哭喊一声,扑向了儿子。
宋玉趁着没有引起注意,取出了养母留给他的弩箭。
关于杀人,养母教过他,但实践起来,却还是第一次。
第一次杀人,他的心快从嗓门眼跳了出来。他先是利用弩箭射中了父亲的喉咙,趁着那和他年龄相仿的少年还未反应过来,反手掏出匕首,一刀割喉。
宋玉第一次杀人,手中就染满了鲜血。他的动作干净利落,自那两人倒在自己脚边,目光中都从未有一丝波动。
杀了人,他便开始搜尸。自始至终,在一旁的小少年除了发抖,根本做不出任何动作。
终于,宋玉在两人身上发现了好东西——一块令牌,上面刻着取意堂的字样。
取意堂,他的养母曾经和他提到过,是在大周朝举足轻重的一个组织。
他不由得狂喜,喜悦之余,回眸瞥了一眼仍在瑟瑟发抖的少年。
“你……”那少年比他还要小,此前的生活似乎比他过得还要凄惨,“要不要跟着我。”
“啊?”少年傻在地上,手里还抱着黄狗的尸体。
“你人不错。”宋玉的目光停留在黄狗上,嘴角泛起一丝笑意,“如果愿意陪着我,我不会丢下你。”
少年坐在地上,似乎迟钝了半天,才像是捡到一根救命稻草一般扑向了宋玉:“我,我愿意!”
那个人,后来叫即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