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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魔都

1924年,rb作家村松梢风根据在上海租界内外的见闻,出版见闻录《魔都》,这也是“魔都”一词首次在历史中出现,之后人们都称呼上海为“魔都”。

上海产生这种“魔性”的根源,在于因租界的设立而形成的“两个不同性质的空间”共存于上海的局面。“魔都”象征的不是资本主义的高度发展和社会的极度失衡,而是经济繁荣的意味。

不管是上海还是魔都,它都是中国最发达的城市,这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有身价百亿的富豪,也有朝不保夕的乞丐,有学富五车的教授,也有出口成脏的流氓。

无数人挤破头,也想要进入这个繁华的都市,但也有人厌倦了都市的喧嚣,想要离开寻找心中的宁静。

但日渐庞大的城市以及高规则的落户和那让人看了心跳加快的房价,足以说明,离开的,只是少数,无数人依然前赴后继的想要冲进去,哪怕头破血流。

常逸凡是第一次来上海,他还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家乡,也是第一次坐高铁。

大都市毕竟是大都市,光这高铁站的规模,就不是一般的城市能比的。

望着那些钢筋水泥修筑的高楼大厦,常逸凡只会觉得雄伟,大气,不会像文青们那样发出不过是关人的牢笼罢了之类的言辞。

城市大就是热闹,他虽然喜欢安静,但却向往繁华,光是高铁站里来来往往的小姐姐质量都不是如皋能够比的。

就在他思考人生的时候,电话响了,是一个上海本地的陌生电话,应该是表姐吧?常逸凡猜想。

“小凡,你到了吗?”电话传来的声音果然是表姐。

“到了,刚下高铁。”

“你从n13出站口出来吧,我在这边等你。”

“好。”

挂了电话,常逸凡找到n13出站口,一出去就看到了正拿着手机翘首以待的表姐。

“表姐,越来越漂亮了啊。”常逸凡走了过去说道。

“少来,你倒是真的越来越帅了,这皮肤看起来比我还好。”表姐叫陈诗语,哪怕是在这座繁华的都市,也算得上是一个美女了。

“表姐,快走吧,这被人嫉妒的看着,我有些顶不住了。”常逸凡玩笑的说道。

“少来!走吧。。”

打了个滴滴,陈诗语带着常逸凡来到她住的地方。

“表姐,你这里租金不低吧。”望着房子的装修,常逸凡说道,两室一厅在上海这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可不便宜。

“还好吧,你想吃什么就拿,零食都在那,饮料都在冰箱里,别客气,我还有点事,回房间处理一下。”

“嗯,你忙你忙。”常逸凡说道。

陈诗敏进了房间之后,坐了两个小时高铁,常逸凡感觉有些饿了,但作为一个厨师,怎么可能选择吃零食呢?

他进入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只有一点白菜,还有几个鸡蛋和一些面条,厨具也都是崭新的样子,看起来很少用,垃圾桶了还有几个外卖盒。

“整一碗鸡蛋面吧。”

说做就做,三下五除二,一碗美味的鸡蛋面就做好了,常逸凡满意的看着自己的杰作,吸了一口香气,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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