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帆夹了一块红烧土豆送到嘴里:“余叔叔该不是想撮合你和建明哥吧,只有处朋友的男女才能走一块。”
他虽然对处朋友不感兴趣,毕竟年龄还小,可是知道处朋友是怎么一回事,他姐这情况就很像。
楚云愣住,嘴里含着一包饭盯着楚帆看。
她压根就没有往那方面想过,在她的认知里,父母的同事派儿子来接她放学,压根就扯不到处朋友上面来。
可在这个作风保守的架空六零年代,只要青年男女在一起一两次那只能是处朋友。
余建民接她放学回家,那就更是处朋友了。
她可不愿这么草率的和人处朋友,那就不能让余建民来接她放学。
回头她就跟余副厂长说,还是让她弟弟来接她放学。
她淘多多里面还有一根她买来防身的电棍一直没用,以后放学就用的上了。
吃过午饭,楚云让楚月收拾了碗筷,然后给他们辅导功课,等到了两点,就去夜校报到。
以为到了那里可以挑专业,没想到夜校的招生负责人说,她来的太晚了,只有两个专业可以挑,一个是机床维修专业,一个是医护专业。
这两个专业因为很难拿到毕业证,所以被学生严重嫌弃。
机床维修专业楚云不予考虑,她可不愿在机床上下钻来钻去,弄得一身油污。
那就选医护专业吧。
她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代的医护专业档次这么低,一个夜校都能开设这个专业。
在她前世,医护专业至少要学五年,否则连应聘的资格都没有。
当医生,关乎病人的生死,专业知识不扎实是不行的。
不过想想又情有可原。
刚刚步入新社会的国家,老百姓大多是文盲,而国家对各类人才需求量又大。
医疗系统也是这样,没有足够的医护人员,医疗系统难以畅通无阻的运转。
当务之急,先用最短的时间培养出一批医护人员再说。
楚云选了医护专业,招生负责人问她:“是选临床医学专业还是选护理专业?”
看着她弱不禁风的样子,建议道:“还是选护理专业吧,女孩子适合当护士。”
楚云不想当护士。
这个年代打针都是打的屁股针,而不是点滴,她不想看任何人的屁股,包括小孩子的。
因此把头摇得像拨浪鼓一样:“我不想学护理专业,我要学临床医学。”
招生负责人劝她道:“临床医学很难毕业的,到时拿不到毕业证你就没法当医生,只能依旧待在原来的岗位上,你可要想好。”
楚云心想,就算拿不到毕业证,不能当医生,待在食堂里也不差啊,至少每天可以白吃两顿,因此坚决报了临床医学。
别的专业都是半年制就能毕业,唯独临床医学得一年。
因为夜校的学生全都是各单位推荐的,由各单位承担学费,所以楚云不用交学费,报完名,拿了填有自己姓名和单位的夜校学生证就离开了。
然后去了余副厂长那里,跟他说,她晚上让楚帆接她放学,就不麻烦建民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