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易笑笑,“多谢老板指教!”
走出客栈,他沿着长长的街道往北而行。
又连续进了几家客栈,不出所料,皆没有空房。
林易心想,干脆在大街上找个墙角对付一夜,也没什么。
踏入最后一家客栈时,他准备再碰碰运气。
刚进门就看到眼前一片杂乱的赤红,上下飞舞。
再看,一个满头红发的年轻男子正和客栈老板攀谈,满脸笑嘻嘻。
巧了!
不正是白日见到的那个购买五十个太古遗种的家伙么!
林易上前询问,“老板,还有空房吗?”
老板摊摊手,“客官来得不巧,最后一间房,刚被这位客官住了。”
说着,指了指红发男子。
林易微微叹口气,看来他今天的运气不怎么好,只得露宿街头,反正也不算什么大事。
正要转身离开,红发男子忽然叫住林易,“喂,兄弟,岛上的客栈都住满了,你要不嫌弃,咱们同住一间如何!”
老板连连附和,“可以的,房间大得很,有两张床榻,何况你们都是男儿,也无什么避讳。”
林易转身,盯了红发男子两眼。
男子咧着嘴,冲着他笑了两下。
这家伙可是有钱的主,一出手就是一万精粹,比林易富有得多。
说实话,林易对这家伙还挺感兴趣的。
“也好,多谢兄台。”
他欣然接受。
商定后,二人各付了一半的房钱,而后顺着老板的指引来到客栈的最高层,入住最后一间空房。
房间不小,方方正正,窗户正对着外面的街道,空气清新。
左右墙角各放着一张床榻,布置得十分干净简约。
林易简单收拾一下,和红发男子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以缓解尴尬。
聊天中,林易得知红发男子的名字叫“刘小树”,从北方而来,目的是参加屠妖大会,昨日才刚到千机岛。
不过这家伙对千机岛很熟悉,以前应该来过几次。
“兄弟,你也是来参加屠妖大会的吧!”
刘小树问道。
林易点头承认。
他之前并不清楚屠妖大会是怎么回事,刚刚才下决定,也算目的之一。
“你参加屠妖大会是为什么?”
刘小树瞪着俩眼,好奇地问道。
林易淡笑,“为了屠妖!为了北域!”
这当然是胡说八道的场面话。
刘小树挠挠头,却是信了,“你比我伟大,我参加屠妖大会是想加入北域岛,证明自己的能力!”
原来,这家伙的家世非常不错,有钱有势,不缺吃喝。
但刘小树年轻气盛,不肯依靠家里人,所以独自跑出来,一腔热血地要证明自己,参加屠妖大会即是他的选择。
果然是年轻人啊!
没经历过风浪和生死,总对世界充满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