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教授略略担心了一下,却还是爽快的答应了。
就是马教授的妻子,一个地地道道的家庭主妇,听说了何景天母子的故事,也很是感动。
“这才是孝顺的好孩子啊!”
马师母五十来岁的年纪,在省城生活了二十多年,骨子里却依然淳朴、善良。
尤其是看到何景天端着馓子来自家摆放,马师母更觉得这个孩子可人疼。
她直接拍着胸脯跟何景天说,“都说远亲不如近邻,老马还是你的老师呢,是长辈,理应照顾晚辈!”
“小何啊,你就踏踏实实的去上课,家里我会帮你照看着。”
马师母跟陈妻不同,她曾经直接跑到何景天家里闲聊,所以,亲眼看到何母在厨房里忙活。
马师母打从一开始就知道,这盘子炸得金灿灿、香喷喷的馓子,是据说有疯病的何母亲手制作。
说实话,乍一看到低头干活的何母是,马师母根本无法相信:“她有疯病?怎么可能啊!”
马师母当年在乡下的时候,见过隔壁村子里的疯子闹事。
大喊大叫、手打脚踹,两三个人都制服不了,一双充血的眼睛更是看得人心里发憷。
但,眼前的何母,却很安静,比一般的正常的中年妇女都安静。
顶多就是看到自己这个陌生人的时候,何母会拼命往后缩,眼睛闪躲、双手无意识的扣来扣去。
马师母不懂什么抑郁症和神经病的区别,可她就是觉得,何母这样,并不算真正的疯癫。
面对这样仿佛被吓坏了的何母,马师母非但没有任何惧怕、厌恶,反而觉得可怜。
如今成了门对门的邻居,马师母没有工作,也乐得帮衬一二。
“谢谢您,马师母!”
感受到马师母的诚挚,何景天非常感谢。
还是这个年代好啊,邻居都跟亲人一样。
哪像后世,门对门的住了好几年,都不知道对方是谁!
重生一回,何景天有过太过的感触,而最让他感动的还是这个年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朴素而善良,亲密而自然。
也正是知道这个时代有人情味儿,何景天才有底气带着疯妈租房子住。
否则,他就只能把亲妈送去精神卫生中心了。
“妈,我要去上课了,你自己好好在家里待着。”
忙活了几天,总算在教工宿舍稳定下来,何景天便销假回去上课了。
他出门前,仔细跟亲妈叮嘱,“不要动煤气,也不要随便出门,如果有什么麻烦,你就喊一声,对门马师母在家呢。”
“马师母你见过的,我还特意给您做了介绍,你还记得吗?”
何母低着头,扣着手指头,她想拉住儿子的衣角,可她又怕耽误儿子上学。
听到儿子提到马师母,还问她“记不记得”,何母飞快的抬起头,看了眼门口,用力点了一下,细弱蚊蚋的吐出两个字儿,“记得。”
是个好人,她脑子不好使了,但她能够敏锐的感受到人的善与恶。
对门那个胖胖的大姐,虽然嗓门很大,何母刚见她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不过很快,何母就感受到了人家的善意。
“好,记得就好!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就叫马师母!”
何景天耐心的再三叮嘱。
“……嗯!”何母轻轻的点头。
其实,她想的是,等儿子走了,她就把门关上,她不会跑出去,也不会让人进来。
这个地方虽然陌生,但却莫名给了她安全感。
因为在这里,只有她和儿子,不会有人骂她,也不会有人打她。
她只需乖乖听话,儿子就会一直守着她。
这种感觉,真是太好了。
何母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放松与安全!
儿子要出门,何母不能拦阻,那她就关紧房门,一个人好好待着,打扫打扫为生,做做饭,然后等儿子回来!
马师母人很好,然而何母习惯了戒备一切,除了儿子,她不敢相信任何人。
“哦,对了,我买了一块布,妈,你在家要是觉得没事儿干,就帮我做条裤子吧。”
“另外,你还可以学着织毛衣,对门马师母就会织,你可以跟她学。别的同学有妈妈给亲手织的毛衣,我也想要呢!”
最近一段时间,何景天几乎天天跟亲妈待在一起。
他发现,在亲妈忙着干活的时候,她其实很正常。
反倒是让她一个人待着,啥也不干时,她反倒会战战兢兢、神经兮兮。
所以啊,还是给她找点儿事干吧。
其实,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已经习惯了买成衣,除了农村或是某些经济条件不好的乡镇,城里人很少买不了自己裁衣服了。
像何景天这样的年轻人,也更喜欢百货商店或是自由市场上买的那些款式新颖、颜色鲜亮的成衣。
曾经的何景天,表面上不为自己出身山村而自卑,但除了大学第一年穿过自家缝制的衣服和鞋子。
上了大二之后,何景天就开始跟班里那些城里学生一样,穿着买来的牛仔裤、旅游鞋!
他现在跟亲妈说,让她给自己裁衣服,更多的还是给亲妈找件事儿干,未必就真愿意穿那种土了吧唧的衣服。
何母却当了真,飞快的抬起头,眼神亮晶晶的说道:“好!妈给你做裤子。也、也会跟马师母学织毛衣!”
何母骨子里还是怕见人,但为了儿子,她愿意走出那一步。
尤其是儿子说的“别的同学都有,我也想要”,更是戳中了何母的心。
对啊,别的孩子都有呢,我儿子也要有!
最近日子过得舒适,何母又一直坚持吃药,她自己或许都没有察觉,她的眼神越来越清明。
她脑海里闪现的画面也越来越多。
何景天走后,何母裁衣服、缝裤子,足足忙了大半天。
中午何景天回来,从食堂里打了饭,母子俩吃了,何景天一个人去书房翻译从出版社拿来的稿子,何母则继续裁衣服。
小小的租来的房子里,却有着让人心醉的温馨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