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初那个时代,这个数据的水分可是远远不如现在的大,那个时代的数据还算是公正的。
林洛的《以父之名》是当之无愧的霸主,虽然知名度不如《千里之外》、《双截棍》之类的歌曲,但其音乐地位确实极高的。
听过的人无不赞叹一句神曲。
这个神曲可不是那些口水歌神曲,没有贬低的意思,但二者真的无法相提并论。
就是这样一个猛人,资产却不如一些一线艺人。这也是林洛广为人知的一个怪癖了。
仅有的八场演唱会,一场一比一场烧钱,门票钱全都用来回本了,压根赚不到钱。
没办法,明星能赚钱的项目林洛一概不掺和,他拿什么赚钱?
不过,这哥们也佛系。
钱不多,但也不少,够他花的了。
别的明星出门玛莎拉蒂,兰博基尼。林洛出门就宝马730,开三年了还没换。
别的明星一身衣服几万十几万。林洛死认阿迪达斯,一身也能上万,但仅限冬天。
别的明星天天出国参加这样那样的活动,林洛天天出国旅游。
除了出名,林洛的生活方式和普通人其实没什么区别。这也让他被人戏称为最接地气、最穷的明星。
而且,因为林洛经常出国旅游,又被人称为“赚钱只为游遍全世界”的男人。
这也导致了很多果然经常能在外国碰见林洛,在国内却碰不见。
因为在国内,林洛一般都是宅在公司或者家里写歌、混吃等死,基本上没啥事儿不出去。
这货不接任何代言、通告,也没什么事情需要出去。
每年能让林洛出去的,也就年末的各大歌曲类奖项颁布现场了。
这种奖,说实话,要不是不去会显得不尊重别人,林洛早就不去了。
奖项拿到手软说的就是林洛。
当年的《lemon》,拿下rb乐坛二十九冠,二十九冠王……
12年的《以父之名》拿了国内不知道多少奖。
14年更狠,《十一月的肖邦》和《loser》两张专辑横扫中日两大乐坛,两张专辑内的歌曲拿奖拿到林洛这个咸鱼想吐。
公司专门有一间一百多平的楼层,专门用来放置林洛的奖项。就这,都差点儿放不下。
后来没办法,总不能再开一层吧。索性不关美观与否,直接随便放,这才放下这些奖项。
对于功成名就的林洛而言,旅游大概是他为数不多的爱好了。
将这份荷兰煎饼的最后一口吃完,林洛掏出纸巾擦了擦嘴巴,向着下一个目的地走去。
虽然是随便转悠,但在转悠的途中路过一些出名的地方,也就顺道去看一看了。
比如,莱兹广场。
莱兹广场坐落于阿姆斯特丹市中心,曾经是一个马车停车场,现今的广场具有现代化的交通和娱乐设施,周边为数不胜数的餐馆、俱乐部、咖啡馆、商店,成为阿姆斯特丹夜生活最繁忙的一大广场。
当夏季的夜晚来临,莱兹广场的最大特点就是一排排的大排档,人们尽情的享受啤酒和葡萄酒。当白雪飘飘的冬季降临,广场就转而变成一个户外滑雪场,人们在此展示着自己优美的身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