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我叫王隔壁,你叫我老王就行。”
“哦,失敬失敬。”周言早就习惯了这个世界人物的名字了,心中没有一丁点的触动。
很快,俩人就来到了7楼,互相道别之后,便各自回房间了。
在老王大哥刷了房卡进屋的时候,周言还特意看了一眼他的房间号,是3号房间。
......
其实,老王也算是一个痴情的男人。
他不像是其他成功人士那样,天生就赢在了起跑线上,他小时候家里很穷,自己也不算是聪明,上不起学,十几岁就到了城里打拼。
开过车,端过盘子,干过保洁,可能是运气好,还有自己也的确比其他人更加努力,他的事业在30岁之后,稍稍的有了点起色,自己也一步步的进入了有钱人的行列。
至于他的事业是什么,这不重要,大家只要知道,他在35岁的那年,认识了爱丽丝小姐,这就够了。
一个从乡下进入城市,为了事业一直打拼的男人,他没有什么时间去处理自己的恋爱,甚至老王都没有怎么接触过女孩子。
就这样,他很意料之中的,被爱丽丝迷上了。
而爱丽丝当时也看上了老王淳朴的性格,要知道,在这个圈子里,淳朴可是一个极为稀少的属性。
但是有那么句话,男人有钱就会变坏,所以......老王也变坏了。
在与爱丽丝坠入爱河的某一天晚上,老王因为开会喝多了,只能在酒店里睡了一宿,而与其喝酒的那些富商们就按照圈子里最普遍的流程,给老王叫了一个女人。
喝多了嘛,总得有个人照顾一下,替他脱衣服,洗洗身子,擦干净嘴边的呕吐物,或者在醒酒之余发泄一下对方的欲望。
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而这件事情,被爱丽丝知道了。
接下来的事情,不用说,大家也都明白。
老王坐在房间的床上,下体还在隐隐作痛,他很清楚自己是喜欢爱丽丝的,至于那天的酒后,他根本什么都没有做。
他想跟爱丽丝解释,却始终找不到机会。
老王越想越难受,刚才在吧台上喝了几杯,酒劲稍微给他壮了壮胆子。
他今天必须要跟自己心爱的女人解释清楚,哪怕再挨上几脚又能如何。
于是,他推门就来到了走廊。
他不知道爱丽丝住在哪个房间,但是这层一共就只有二十多个房间,他不介意一个一个的敲。
自己必须要找到爱丽丝。
就这样,他鼓足勇气朝前走。
可是还没走几步,他就一愣。
因为他看到了不远处,好像是有个房间的门虚掩着,房间里的灯光从门缝透了出来。
老王皱了皱眉,凑过去,发现那个房间的门真的没关上。
从虚掩的门缝朝里看了一眼......
紧接着。
老王看到了他心爱的女人......的尸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