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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这孩子单纯吗

涞湖县在冀州的西南方向,而固城县在冀州的东南,从冀州到固城县走快些一天就能到,正因为太靠近冀州,所以这边的叛乱倒是没有那么严重。最新地址发送任意邮件到 ltx Sba@gmail.ㄈòМ 获取

从固城县要到涞湖县的话至少走三天时间,李丢丢算计着,他一天时间到固城县,当夜就要找到王黑闼告诉他的那个夫子庙,然后第二天一早出发去涞湖县。

三天到涞湖县后直接出发回冀州城,大概还有走两三天的时间,这样的话,七天之内他就能回去。

可是半路上出了问题,第一批人能追上他,那么也许第二批人很快就来了,而且再来的人一定远比那个独眼的男人武艺要高强许多。

李丢丢坐在毛驴的后背上,撩开衣服袖子看了看,胳膊上被独眼男人的重刀扫了一下,虽然没有伤到筋骨,可是血口子很大,看着触目惊心。

这少年郎似乎已经去了惧意,沉默片刻后打开腰畔的鹿皮囊,里边有师父为他准备的伤药,他一直都带着,还有夏侯琢给他准备的,瓶瓶罐罐的不少。

摘下来水壶朝着伤口冲洗,那种钻心的疼让李丢丢好看的眉毛都皱到了一起。

用水冲洗之后换了酒,这酒是他从刚刚吃饭的铺子里拿的,他出门离开的时候还不忘把饭钱放在桌子上。

用嘴把酒壶盖咬开,李丢丢试了两次都没有敢立刻把酒倒下去。

“毛驴儿毛驴儿,我好疼啊。”

李丢丢连续深呼吸,然后用受伤的胳膊那只手抓进了马鞍,确切的说应该是驴鞍,一闭眼把烈酒倒在了伤口上,那一下,李丢丢的眼睛骤然睁大。

从小到大跟着他师父走南闯北,小伤不断,师父也有意锤炼,不想让他变成一个矫情的孩子,所以寻常的疼痛李丢丢完全不放在眼里。

可是这种烈酒冲刷着血口,而且甚至冲刷到了露出来的骨头的感觉,让李丢丢感觉自己下一息就会死去。

牙都已经咬出了血,李丢丢下意识的把酒壶扬起来咕嘟咕嘟的灌进去几口,那辛辣的烈酒入喉,李丢丢居然觉得疼痛的感觉轻了一些。

也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有用,他趁着这会儿连忙把准备好的针线拿起来,行走江湖,身上带着钩针和线是常事也是常识。

李丢丢咬着牙一针一针的自己缝合伤口,疼的实在厉害了就再灌两口酒,嘴里大口大口的呼吸着,一边缝一边跟自己说话。

“没事没事,还有几下,呼.....呼......”

“呼......马上就好。”

“呼......”

硬撑着居然缝了有二十几针,缝的歪歪斜斜,可好歹伤口缝上了,取了伤药洒在那,然后用牙齿咬着绷带一头,另一只手拿着绷带一圈一圈的绕。

绑好之后,李丢丢长长的出了口气。

嘴里有酒气,也有血腥气。

李丢丢忽然间仰头哈哈大笑,也不知道为什么发笑,笑着笑着,咣铛一声从驴背上掉了下去,躺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息着。

他看到云从头顶逐渐飞过,天色已经有些发暗,看来今天日落之前进不了固城县的县城了。

不知道这样躺了多久,李丢丢恍恍惚惚的,脑子里只有一件事。

想师父。

师父对他那么严苛,做人那么小气,可是从不曾让李丢丢受了委屈,师父说过,做长辈的可以用最严厉的方式教育孩子,但绝不能让孩子受委屈,孩子承受教育的痛和承受委屈的痛是两码事。

很多大人都觉得,骂了孩子,可是骂错了,错了就错了呗,反正是自己孩子,一个做父母的要去和孩子道歉,那多没面子。

大人是人,孩子不是人?

大人的委屈是委屈,孩子的委屈是个屁?

委屈,大概是这个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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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最让人心剧痛的三种受伤之一。

委屈,离别,还有爱情。

李丢丢此时此刻觉得有些有些委屈,不是谁欺负了他,是这世道在欺负人。

十二岁的李丢丢,人生第一次冒出来干脆推翻这个操蛋的大楚的想法,虽然夏侯琢曾经跟他说过无数次大楚已经无药可救,可是李丢丢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自己这个楚民会反楚。

然而再想想,如今反楚的,哪个不出楚民?

如王黑闼那样的人,他若是还过的下去,就不会举起大旗喊一声天地不仁朝廷无度。

“唯有一个新的朝廷出现,才会让这旧的腐朽烟消云散。”

李丢丢比以往更深切的体会到了,如夏侯琢这样的有皇族血脉的人,为什么能说出如此大逆不道可以诛全族的话。

躺够了,李丢丢翻身坐起来,毛驴儿还站在他身边啃食着路旁的野草,不时看看他,也不知道毛驴儿脑子里刚刚那段时间想了些什么。

就在这时候正前方忽然有一队骑兵过来,李丢丢的脸色立刻就变了变,此时他受了伤,从队伍规模上来看至少数百骑,根本不可能抵挡。

别说是李丢丢,就算是叶杖竹,就算是比叶杖竹那样的高手再高的高手,也挡不住大楚府兵数百骑的进攻。

所以李丢丢在这一刻唯一的想法是逃,然而他跳上毛驴儿的那一刻,毛驴儿再次发了倔脾气不肯走了,不管李丢丢怎么拉扯,它自顾自低头啃草。

李丢丢急的说道:“那玩意有什么好吃的,我给你买肉啊,你快跑起来。”

毛驴儿哪里理会这个。

这片刻之间,那数百骑的队伍已经呼啸而至,这时候李丢丢才看清楚,这些骑兵和之前追他的那些人完全不同,如果说追他的那些杀手是一群豺狐,那么面前飞骑而来的便是虎狼。

在那些骑兵的最前边,有两面黑色金字的大旗迎风招展,一面大一些的是楚字,一面小一些的是罗字。

一匹通体暗红的雄壮战马上,看起来四十岁上下的中年汉子端坐在那,他看到李丢丢后勒停了战马,身后数百骑戛然而止,像是一台完整的战车,而非几百个人。

“少年郎。”

那中年汉子朝着李丢丢喊了一声。

李丢丢仔细看了看,这中年男人身材应该不算高,李丢丢现在大概快到夏侯琢耳朵上边,而这男人的身高应该比李丢丢还矮一些。

但是,这个男人身上有一种冷硬如长矛般的气势,他个子不高但却不瘦弱,反而给人一种很魁梧很壮硕的错觉,他端坐马背,便是一座山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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