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卡斯就见到过一个枪匠,他把枪身涂装了各种颜色,有迷彩色、银色、金色,甚至有女孩子喜欢的粉色,还会画上hellokitty的图案,就不怕人家告你侵权?
那种华而不实的东西,卢卡斯不喜欢,卢卡斯更喜欢火力强悍的,这把fnscar正合卢卡斯的胃口。
“这枪我喜欢,继续介绍你的好东西吧。”
卢卡斯已经决定要拿下这把fnscar了。
“既然你喜欢fnscar,那你也一定喜欢这把赫克勒-科赫socom mark 23m0d 0手枪,简称mk23战斗手枪,它使用击锤击发,并使用勃朗宁枪管下降式闭锁系统,另外,在缓冲簧中添加了后坐缓冲部件以降低后坐力,从而提高精准度。”
杰克来到卢卡斯身后,在卢卡斯身后的墙上挂着的是手枪,他拿下来了一把大口径手枪,看起来就感觉威力十足。
卢卡斯把mk23拿到手中,感觉枪柄很长,应该能够容纳很多子弹,枪身虽然短,但是枪管突出一部分,带有螺纹,方便安装消声器,枪身还有安装挂件的地方,不愧是战术手枪。
杰克说的没错,卢卡斯拿到这把mk23就喜欢上了这把枪,这把mk23同样是应美军特种作战司令部要求而设计的,不得不说,美军的特种作战司令部的地位还真高,堪比二战时的岛国海军。
mk23的口径要大过卢卡斯之前买的格洛克,因为是军用手枪,威力是第一选择,11.43毫米口径能够轻松击杀一些薄弱掩体后的敌人。
“不错,这枪我也要了。”
遇到喜欢的就不要错过,要不然后悔莫及。
“有眼光,火力至上才是王道,既然你这么喜欢强大火力,那么这把沙漠之鹰你就不能够错过。”
杰克亮出第三把枪,正是大名鼎鼎的沙漠之鹰,这把枪在华夏可是拥有非同寻常的热度,就算是不了解军事的宅男,提起沙漠之鹰,也是耳熟能详。
在曾经的游戏大作cs中,沙漠之鹰一直都是开局首选,强大的威力让很多菜鸟视为必备武器,就是卢卡斯,曾经也疯狂痴迷cs,当然对沙漠之鹰是再了解不过了。
虽然沙漠之鹰大名鼎鼎,但是沙漠之鹰只是一把狩猎手枪,而非军用手枪,原因就是沙漠之鹰的重量、复杂构造和强大的后坐力,这些都不是军用手枪需要的条件,而且让人蛋疼的装弹量,最多也不过是九发装弹量,但是子弹口径就少了很多,如果是追求大口径威力,那也就是七发的装弹量。
七颗子弹在一场战斗力,不到五秒钟基本上就结束了,就算你换弹夹的速度再快,那也是攻击间隔,现实可不是小马哥的电影,子弹永远都用不完,减少攻击间隔才是保证生存的关键条件之一。
看着这把纯黑的沙漠之鹰,卢卡斯拿在手上,果然有分量,让人有实在的感觉,不愧是沙漠之鹰,如果没有得到金手指,自己恐怕连枪都举不稳,更不要说战斗了,而现在,自己都能够用沙漠之鹰在靶子上画画。
“我拓展了这把枪的弹夹,可以容纳12发子弹,增加了消声器来稳定射击,枪身也进行加固,故障率也降低。”
杰克在旁边给卢卡斯介绍这把沙漠之鹰,能够被杰克拿出来的,都经过杰克的改装,杰克这里从来都不卖原装货。